资金与结构

管理费 (Administrative fee)

又称 admin fee, regional center fee, subscription fee。

投资人在合格投资之外,向新商业企业、其管理人或区域中心额外支付的一笔费用,用于覆盖发行、营销和管理成本。没有任何移民法律或法规规定或限制其金额,且该费用不计入 $800,000 或 $1,050,000。

它决定什么

管理费位于合格投资之外,必须在合格投资之外另行支付。全部投资额必须提供给对创造申请所依赖之就业负最直接责任的企业,因此在存在独立创造就业实体的情形下,USCIS 认定:由新商业企业支付的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律师费、中介费、承销费以及其他侵蚀到达该实体之资本的开支,均不计入 $800,000 或 $1,050,000。对于在 2022年5月14日 当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投资人还必须证明用于支付该费用之款项的合法来源,因为法律的适用范围涵盖所需资本"以及用于支付与外国人投资相关的管理成本和费用的任何款项"。没有任何移民条款规定其金额、对其设置上限或使其可退还;退款条款(如有)来自认购文件。另外,向参与发行的代理人、中介人和券商支付的报酬,必须在区域中心随 Form I-956F 提交的投资和发行文件中予以说明;并且每一份投资人申请都必须附有一份由投资人签署的披露,列明就该投资向区域中心或新商业企业知悉其已经或将会收取报酬的任何人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持续性利益及其他报酬。

法律依据:6 USCIS-PM G.2(A)(2), "Made Available", and G.2(A)(4)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g-chapter-2);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78-79 (Assoc. Comm'r 1998); 8 U.S.C. 1153(b)(5)(L)(i); 8 U.S.C. 1153(b)(5)(F)(i)(IV)(dd) and (b)(5)(K)(iv) (https://uscode.house.gov/view.xhtml?req=granuleid:USC-prelim-title8-section1153&num=0&edition=prelim)

相关术语

  • USCIS 申请费 (USCIS filing fee)USCIS 就提交某一份 EB-5 表格所收取的费用。该费用由法规设定,依据 8 U.S.C. 1356(m),并编纂于 8 CFR 106.2,但对于 EB-5 表格,USCIS 实际会接受的金额,是其公布的费用表 Form G-1055 中所列的金额,因为该法规中的 EB-5 数额已被暂缓执行。
  • 第三方托管 (Escrow)在 EB-5 中,第三方托管(Escrow)是一种安排:投资者的认购款项依据一份书面托管协议存放于一个指定账户,仅在约定的触发条件发生时才向新商业企业放款,而不是在认购时即转交给该企业。
  • 投资资本(Capital)资本是指EB-5投资人向新商业企业(NCE)投入的现金和有形资产。有两部文本对其作出定义:一是成文法条文,适用于在2022年3月15日当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二是更早的法规,其中关于债务的条件,USCIS至今仍与成文法条文一并适用。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