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外国劳工移民申请(Form I-140)
又称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Form I-140,即外国劳工移民申请(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是USCIS用于职业移民第一、第二和第三优先类别的移民申请,涵盖杰出人才、杰出研究人员、跨国经理和高管、高等学位及国家利益豁免案件、技术工人、专业人员和其他工人。EB-5投资者从不提交此表。
它决定什么
EB-5投资者改为提交Form I-526或I-526E,且优先日期不会在这两条轨道之间转移:8 CFR 204.5(e)(1)规定,已获批的申请只能将其日期带入依据该法案第203(b)(1)、(2)或(3)条提交的后续申请,而8 CFR 204.6(d)只将EB-5日期带入另一份第203(b)(5)条申请。这些日期的起算方式也不同。根据8 CFR 204.5(d),基于劳工证的I-140所取得的日期是劳工部(Department of Labor)接受PERM申请之日,而EB-5优先日期则是USCIS正式收到申请之日。由美国雇主提交,但对于依据第203(b)(1)(A)条的杰出人才,或寻求国家利益豁免的第二优先案件,工人本人或代表该工人的任何人均可提交申请。Form G-1055(05/29/26版)将费用定为纸质申请$715、在线申请$665,另加$600的庇护项目费(Asylum Program Fee),小型雇主或自我申请人减至$300,非营利机构为$0。USCIS表格页面本身未列明任何金额。
相关术语
- 优先日(Priority Date)优先日是 USCIS 正式收到一份完整、已签署且已缴费的 Form I-526 或 I-526E 的日期,它确定投资人在其计费国(country of chargeability)和 EB-5 类别下在签证排队中的位置。
- USCIS 申请费 (USCIS filing fee)USCIS 就提交某一份 EB-5 表格所收取的费用。该费用由法规设定,依据 8 U.S.C. 1356(m),并编纂于 8 CFR 106.2,但对于 EB-5 表格,USCIS 实际会接受的金额,是其公布的费用表 Form G-1055 中所列的金额,因为该法规中的 EB-5 数额已被暂缓执行。
- I-526E 表格,区域中心投资者移民申请(Immigrant Petition by Regional Center Investor)I-526E 表格,即区域中心投资者移民申请,是投资者向 USCIS 提交、以就投入某项已由指定区域中心提交 I-956F 表格的募集项目中的汇集资本主张 INA 203(b)(5)(E) 项下 EB-5 类别的申请。
- EB-1C 跨国经理或高管 (EB-1C multinational manager)EB-1C 是就业类第一优先的一个子类别,适用于从境外同一公司,或其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调任到美国雇主处的经理或高管,它不要求投资,不要求创造就业,也不要求劳工证。
- 优先日保留 (Priority date retention)优先日保留是指将较早申请在签证排队中的位置结转到较晚的申请上,而在EB-5中,它比投资者预期的要狭窄得多:EB-2或EB-3的日期不能转到EB-5,而且USCIS仅将其适用于在区域中心、新商业企业或创造就业实体被终止或除名后所提交的经修订的投资者申请。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