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本身

区域中心识别码(Regional Center ID)

又称 Regional Center ID。

区域中心识别码(Regional Center ID)是 USCIS 分配给每个获指定区域中心的代码,并在两份公开的 EB-5 表格中印在中心名称旁边,即已批准中心清单和终止清单。它在这两份清单上标识该中心,且它不是 Form I-526E 要求投资人提供的任何收据号码。

它决定什么

已批准清单只有三列,不多不少:州(State)、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区域中心识别码(Regional Center ID)。一个中心可以在不止一个州运营,而该表格按州排序,因此同一个中心会以单一识别码占据若干行;该表格背后的文件在 2026 年 8 月 5 日读取时含有 1,654 行和 576 个不同的识别码。文件中出现两种前缀,较早的条目为 ID,其余为 RC,且该文件中的每一个 RC 号码都以 RC22 至 RC26 开头。终止清单在中心名称旁边列出同一识别码,以及终止日期和州,涵盖 782 个中心,且没有任何识别码与已批准清单共用,因此该识别码是连接这两份清单的字段。它不是的东西是一个申请号码:Form I-526E 要求的反而是已批准区域中心申请的收据号码、Form I-956F 的收据号码,以及 USCIS 随 I-956F 收据通知一并签发的 NCE 识别号码。USCIS 还对该清单作出免责声明,不声称它完整、及时或准确,并表示批准并不构成认可,不保证证券合规,也不减少投资人风险。

法律依据:USCIS,"Approved EB-5 Immigrant Investor Regional Centers",最后审阅/更新日期 05/13/2026,为三列表格及免责声明的来源,连同该页面加载的数据文件,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web-content/eb5rgncntrs.csv,于 2026 年 8 月 5 日读取(1,654 行,576 个不同识别码);USCIS,"Regional Center Terminations",及其文件 eb5rgnctrterminations.csv,于同一天读取(782 行)。关于该识别码不是什么:Form I-526E,01/20/25 版,第 4 部分第 1 至 3 项,以及第 4 部分的 Form I-526E Instructions,其要求填写两个收据号码和 NCEID。已批准中心页面注明截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有 567 个已批准中心,这就是为什么上文没有出现总数:该数字与该页面自身数据文件中的 576 个不同识别码无法对上。

相关术语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