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本身
日落与重新授权 (Sunset and reauthorization)
又称 sunset date, 30 September 2027, program authorization。
区域中心项目的签证授权依据 8 U.S.C. 1153(b)(5)(E) 延续至 2027年9月30日,只有国会通过法案才能延长。
它决定什么
8 U.S.C. 1153(b)(5)(E)(i) 规定:“本款项下的签证应提供至 2027年9月30日”。USCIS 说明了相同的日期。其《政策手册》(Policy Manual) 指出,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 “于 2022年5月14日生效,并授权区域中心项目至 2027年9月30日”,因此尽管该法案于 2022年3月15日签署,区域中心条款仍自 2022年5月14日起适用。有两个日期很重要,二者并不相同。2027年9月30日是日落日期。2026年9月30日是 (S) 款“对已失效立法的保护”(Protection from expired legislation) 中规定的截止日期,该款要求 USCIS 继续处理在该日期当日或之前提交的区域中心申请,禁止以授权已到期为由予以否决,并禁止暂停这些已获批申请受益人的签证。依其文义,(S) 款的适用范围不再延伸,因此在 2026年9月30日之后提交的申请不享有该项保护。(A) 款项下的直接 EB-5 完全没有到期日期,因此一旦授权失效,将停止新的区域中心签证,但不触及独立申请。
相关术语
- 祖父条款保护(Grandfathering)8 U.S.C. 1153(b)(5)(S) 中的规则,要求 DHS 继续处理区域中心投资人的申请,并继续向已获批准的申请发放签证,即使授权区域中心项目的立法到期也是如此,前提是该申请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或之前提交。
- 项目失效期 (Program lapse)指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14日的一段时期,其间没有任何法律授权EB-5区域中心项目,因此任何投资人都无法提交区域中心申请。USCIS拒收在2021年7月1日当天或之后收到的区域中心申请,并暂停审理那些已经在审的申请。独立申请不受影响。
- 直接 EB-5(Direct EB-5)直接 EB-5(USCIS 称之为独立项目)是一种不通过区域中心进行、以 I-526 表格提交的 EB-5 投资,其中只有由新商业企业本身或其全资子公司创造的全职就业岗位才计入所需的十个岗位。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