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

租户就业法 (Tenant occupancy)

又称 tenant occupancy methodology, tenant-occupancy, tenant jobs, Tenant occupancy jobs, Prospective tenant jobs。

租户就业法是一种就业计算方法,它将预期承租该项目所创造或改善的商业空间的企业所带来的就业,归功于某个 EB-5 区域中心项目,并在项目本身创造的就业之上叠加计算。该方法仅对区域中心项目开放,且仅在计数依据一套经济上和统计上有效的方法学、并且这些就业不是已被搬迁的现有就业时方可适用。

它决定什么

USCIS 于 2012 年 12 月 20 日就该方法发布了操作指引,即备忘录 GM-602-0001,随后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通过政策提示 PA-2018-03 予以撤销,认定 EB-5 资本与未来租户雇员之间的联系过于薄弱。该项撤销适用于自 2018 年 5 月 15 日起直至 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之间提交的申请;2018 年 7 月 26 日的一次技术更新确认,该撤销并不涉及在 2018 年 5 月 15 日之前已经悬而未决的申请,并且在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欺诈或虚假陈述、或法律缺陷的情况下,USCIS 仍然对与该日期之前获批的项目相关联的 I-526 和 I-829 申请予以遵从。RIA 增设了一项法定依据,USCIS 自 2022 年 5 月 14 日起予以适用:如果就业数目依据一套经济上和统计上有效的方法学,并且这些就业不是已被搬迁的现有就业,USCIS 可以将归属于占用由资本投资所创造或改善的商业不动产的预期租户的就业计算在内。这里的措辞是可以,而非必须,并且 USCIS 在政策手册中保留了其 2018 年针对 2012 年方法的反对理由,因此该法定路径比 2012 年的指引更为狭窄。有两项限制容易被忽略。该条款位于区域中心分段之中,因此独立的 I-526 投资人不能使用它,而且该项主张是在区域中心的 Form I-956F 项目申请中提出,而不是在每位投资人自己的申请中提出。租户雇员既不为新商业企业工作,也不为创造就业的实体工作,而这两个雇主的员工正是法律允许项目视为直接就业的对象,因此租户就业落在间接一侧,受制于 90% 的间接就业上限。

法律依据:8 U.S.C. 1153(b)(5)(E)(v)(II)(aa),"Relocated jobs"(https://uscode.house.gov/view.xhtml?req=granuleid:USC-prelim-title8-section1153&num=0&edition=prelim);90% 的间接就业上限以及直接就业的定义见 8 U.S.C. 1153(b)(5)(E)(iv)(I),同一来源;6 USCIS-PM G.2(D)(6),Guidance on Tenant Occupancy Methodology(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g-chapter-2);6 USCIS-PM G.5(A)(4),Prospective Tenant Jobs,见关于 Form I-956F 项目申请的第 5 章(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g-chapter-5);Operational Guidance for EB-5 Cases Involving Tenant-Occupancy,GM-602-0001,2012 年 12 月 20 日(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memos/Interim-EB-5-Tenant-Occupancy-GM.pdf);Policy Alert PA-2018-03,Rescission of Guidance Regarding Tenant-Occupancy Methodology,2018 年 5 月 15 日(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policy-manual-updates/20180515-EB5TenantOccupancyMethodology.pdf);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Division BB of the Consolidated Appropriations Act, 2022,Pub. L. 117-103,136 Stat. 49, 1070,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颁布

相关术语

  • 就业缓冲(job cushion)就业缓冲(job cushion)是指项目经济报告所预测的就业岗位数与其投资人所需岗位数之间的差额,后者为每名投资人十个全职岗位。该词属于募集文件用语:没有任何法规或规章对缓冲作出定义,也没有设定其最低值。
  • 就业分配 (Job allocation)就业分配是指将一家新商业企业创造的合格全职就业岗位,在以该企业为依据提交申请的各EB-5投资人之间进行分配,每人至少分得十个,并依照投资人之间达成的任何合理协议进行。如果文件对此未作约定,USCIS将按各投资人提交解除条件申请的日期进行分配,因此在就业岗位不足时,缺口由最后提交申请的人承担,而非由所有人平均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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