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本身
关联就业创造实体(Affiliated job-creating entity)
又称 affiliated JCE, affiliated job creating entity。
在区域中心项目中,由与该区域中心或新商业企业有关联的任何人所控制、管理或拥有的就业创造实体;这些人是指对投资者资金直接或间接持有实质性权限的人。
它决定什么
这一归类决定了资金离开新商业企业后须承担哪些义务。转入关联就业创造实体的资本必须存放在单独账户中,直到其被投入到原定的资本投资项目为止,并且在该笔投入后的30天内,该关联实体必须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说明建筑顾问或经部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已核实资金确已投入该项目。非关联的就业创造实体不承担这两项义务,这正是该归类值得争论之处。以Form I-956G提交的区域中心年度报表必须说明涉及关联就业创造实体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和破产程序,以及在上一财政年度内已了结的任何此类事项,并且必须对通过该实体向投资者收取的费用作出说明。关联关系还关闭了外国国家资金的一扇门:由真正的外国主权财富基金,或由获准在美国经营的外国国有企业全部或部分拥有的投资基金或投资载体,可以参与就业创造实体的所有权,但绝不可参与其管理,且仅限于非关联的就业创造实体。就证券合规而言,关联就业创造实体也属于与区域中心有关联的各方之一,并且它必须与代表其行事的每一位直接推广人或第三方推广人保持书面协议。
相关术语
- 商业企业 (Commercial enterprise)商业企业 (commercial enterprise) 指为持续经营合法业务而设立的任何营利性活动,可采用任何实体形式,无论公有还是私有,但不包括非商业性活动,例如拥有并使用个人住宅。对于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适用的术语是新商业企业 (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法律对其定义更为狭窄:在美国设立、接收或为接收 EB-5 资本而设立的营利性组织。
- 创造就业实体 (Job-creating entity, JCE)创造就业实体,即 JCE,是区域中心 EB-5 项目中接收投资资本的美国企业,资本或者直接来自投资人,或者通过新商业企业转入,并负责创造每位投资人的申请必须计入的十个全职就业岗位。
- 新商业企业(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 NCE)新商业企业,通常简称为NCE,是在美国设立的营利性实体,它接收EB-5投资人的资本,并以此换取给予投资人一份股权权益,整个申请正是围绕这家企业构建的。
- 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区域中心是经 USCIS 指定的经济单位,可为公营或私营,用于在一个划定的、连续且有限的地理区域内主办集合式 EB-5 投资,并且它是唯一一条申请可以将间接就业和引致就业计入的途径。
- 区域中心年度声明(Form I-956G)Form I-956G(区域中心年度声明,Regional Center Annual Statement)是每个已获指定的区域中心为支持其继续保有指定资格而必须每年提交的申报,用以核算投资人资本、项目进展、向投资人收取的费用以及所要求的合规证明。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