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与时限
有条件永久居留权(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ce,CPR)
又称 CPR, 有条件绿卡, 两年期绿卡。
有条件永久居留权是 EB-5 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在最初两年内所持有的身份:它是完整的合法永久居留权,以有效期两年的绿卡为凭证,其附加条件必须通过 Form I-829 予以解除,否则该身份终止。
它决定什么
8 CFR 216.1 明确规定,有条件永久居民属于 INA 101(a)(20) 含义内的合法获准永久居留者,并且除非另有规则规定,其他每一位永久居民所享有的权利、特权、责任和义务均同等适用,包括申请入籍的权利以及为符合条件的亲属提交申请的权利。法律就公民身份问题确认了这一点:有条件居留期在入籍方面计为合法永久居留期。附有条件的是该身份能否延续,而不是该身份的性质。该绿卡不能续期。若未在 90 天窗口期内提交 Form I-829,或投资者缺席一次必须参加的面谈,则身份自获准入境或身份调整满两周年之日起终止;若 USCIS 认定该投资是逃避移民法的手段,或资本从未真正投入,则可提前终止该身份。把这一身份当作临时身份来生活,等于放弃已经拥有的权利。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