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I-829 表格(Form I-829)

又称 I-829, 投资者撤销永久居民身份条件申请书(Petition by Investor to Remove Conditions on Permanent Resident Status)。

I-829 表格,即投资者撤销永久居民身份条件申请书,是 EB-5 有条件永久居民在该身份满两周年之前的 90 天内向 USCIS 提交的申请书,请求 USCIS 确认资本已经投入、十个就业岗位已经创造,并将绿卡转为无条件。

它决定什么

8 U.S.C. 1186b(d)(2)(A) 规定了申请窗口:合法获准永久居留满两周年之前紧接的 90 天,也就是有条件绿卡上印制的到期日。逾期提交,身份即于该周年日终止,并随之进入递解程序,除非 USCIS 依据 1186b(d)(2)(B) 认定存在正当理由和情有可原的情形而宽宥该延误。自 2022 年法案以来,该申请书必须证明投资者已投入所需资本、已创造 1153(b)(5)(A)(ii) 所要求的就业岗位或正在积极创造这些岗位,并在其他方面符合 1153(b)(5)。关于投资必须在美国居留期间全程维持的较早要求,如今仅存在于 8 CFR 216.6 以及政策手册第 6 卷第 G 部分第 7 章之中,两者均早于该法案。在就业岗位尚在创造之中的情形下,1186b(c)(3)(B)(ii) 允许将有条件身份延长一年。该法案还将实地查访,以及除非获得豁免否则须进行的面谈,列为批准的条件。费用依据 G-1055 表格为 $3,750。

法律依据:8 U.S.C. 1186b(c) 和 (d),经 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 第 104(a) 节改写;8 CFR 216.6(a)(1)(i)、(a)(5)、(a)(6) 和 (c)(1),仍为 2022 年之前的版本;USCIS 政策手册第 6 卷第 G 部分第 7 章,其上附有提示,声明该章早于该法案,并仍陈述须在有条件居留期间维持投资;USCIS 网页 uscis.gov/i-829,最后更新于 2026 年 6 月 1 日,用于申请窗口和逾期提交;G-1055 表格,05/29/26 版本,用于 $3,750 费用。8 CFR 106.2 不可用于该费用:它仍显示已被搁置的 $9,525。

相关术语

  • 解除条件限制(Removal of Conditions, ROC)解除条件限制是 EB-5 的最后一次申请,即 Form I-829,须在有条件居留身份满两周年之前的 90 天内提交。投资人在其中证明:已按法律要求投入所需资本,并在法律要求的整个期间内维持该资本处于投资状态,且已创造十个全职工作岗位,或可合理预期在合理时间内创造这些岗位。
  • 有条件永久居留权(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ce,CPR)有条件永久居留权是 EB-5 投资者及其配偶和子女在最初两年内所持有的身份:它是完整的合法永久居留权,以有效期两年的绿卡为凭证,其附加条件必须通过 Form I-829 予以解除,否则该身份终止。
  • 90天申请窗口期(90 day filing window)90天申请窗口期是指紧接在EB-5投资人取得附条件永久居留身份之日的两周年纪念日之前的90天期间,也是为解除条件而必须提交I-829表的期间;提前提交会导致申请被拒,未能提交则会在该周年纪念日当天终止身份。
  • 投资维持期 (Sustainment Period)EB-5 投资人资本必须保持投资状态的期间。对于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当天或之后提交的申请,该期间为两年,且 USCIS 从资本注入新商业企业并置于风险之中之日起算,而非从获准成为有条件居民之日起算。对于在该日期之前提交的申请,则改为有条件永久居留的两年。
  • G-1055 费用表(Form G-1055)Form G-1055 是 USCIS 的费用表,是列出每一份 USCIS 表格当前生效费用的唯一文件;对 EB-5 而言,它给出的是 USCIS 实际会接受的金额,因为 8 CFR 106.2 中印载的 EB-5 金额已被暂缓执行,递交时会被拒收。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