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与结构

优先回报 (Preferred return)

又称 pref, coupon, preferred distribution。

一种在EB-5项目的分配中优先于发起人 (sponsor) 获得支付的权利,以某一约定的比率为上限。移民法并未定义这一术语,EB-5是从私募基金实务中借用它的;募资文件所报出的比率是一种优先顺序,而非一项承诺:带有保证回报率的资本被排除在资本的法定含义之外。EB-5募资文件中报出的比率,通常远低于同一项目中商业贷款人或普通股权投资者所会要求的水平。

它决定什么

USCIS允许投资者以来自新商业企业 (NCE) 的利润分配的形式获得资本回报。该分配可以在有条件居留期间、并在所需就业岗位创造之前支付,但它不得构成投资者最低合格投资额的一部分,也不得曾向投资者作出保证 (6 USCIS-PM G.2(A)(2), Guaranteed Returns)。因此,"优先"只能承载其在私募基金中的含义,即在分配瀑布中的优先顺序,除此之外别无其他。 对比率作出保证,其后果不是回报变少,而是申请存在缺陷。USCIS遵循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80-188 (Assoc. Comm. 1998):凡投资者就其全部或部分资本获得回报或回报率的保证,该笔金额便从未处于风险之中,而8 CFR 204.6(j)(2)要求所需数额的资本必须置于风险之中。对于在2022年3月15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法律更进一步,将此类款项完全排除在资本的定义之外,见8 U.S.C. 1153(b)(5)(D)(ii)(III)(cc)。 另有两条相邻的规则会盯上围绕某一约定比率搭建的结构。如果该比率是作为一项固定权利累积,而非在有利润时从利润中支付,那么依据(cc),它会被解读为一种保证回报率。如果募资文件将该比率与退出权利捆绑在一起,8 U.S.C. 1153(b)(5)(D)(ii)(III)(dd)会排除任何受制于赋予投资者合同性偿还权利之协议的资本,例如强制赎回或看跌期权或回售选择权,即便付款以项目拥有充足的可用现金流为前提也是如此。该项法规是唯一使用"优先"一词的主要渊源:8 CFR 204.6(j)(2)(iv)接受为换取普通股或优先股而转入的款项,但该股份不得包含要求企业应持有人请求赎回它的条款。 该比率同时也是定价信息。EB-5募资文件所列明的比率,通常远低于同一项目中商业贷款人或普通股权投资者所会要求的水平,因为认购者为了移民利益而接受较低的收益率,与此同时资本仍处于真实的损失风险之中。一个向商业条款靠拢的比率,值得被解读为一个问题:发起人本可在别处筹得什么样的条件。最后这一点是市场观察而非规则:没有任何政府渊源对优先回报率作出设定或评论。

法律依据:6 USCIS-PM G.2(A)(2), Guaranteed Returns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g-chapter-2);8 U.S.C. 1153(b)(5)(D)(ii)(III)(cc) 和 (dd) (https://uscode.house.gov/view.xhtml?req=granuleid:USC-prelim-title8-section1153&num=0&edition=prelim);8 CFR 204.6(j)(2) 和 204.6(j)(2)(iv) (https://www.ecfr.gov/current/title-8/section-204.6);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69, 180-188 (Assoc. Comm. 1998)

相关术语

  • 保证回报 (Guaranteed return)一种承诺,即保证投资人将获得设定的回报,或将收回本金;就其所保证的金额而言,EB-5 法规将其从计入的投资资本中剔除。
  • 赎回与回购选择权(Redemption and buy-back option)赎回权或卖出权(put right)是一项合同条款,允许投资人要求新商业企业(NCE)偿还或回购其投资,依据成文法,这会使该笔资金被排除在资本的定义之外。回购选择权(buy back option)则是其镜像,由企业而非投资人行使,并且它是成文法唯一允许的此类条款。
  • 资本账户(Capital account)有限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LLC)为每位投资人设立的账簿,记录已投入的资本、分配的利润与亏损,以及分回的任何款项。这是一个会计术语,不是移民术语。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