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与排期

签证排期倒退(Retrogression)

又称 retrogress, backward movement, visa retrogression。

签证排期倒退(visa retrogression)指《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的截止日向后倒退,因此某个优先日在某一个月还排到(current),到下一个月就不再排到,原因是某一类别或某一国家的需求超过了当月可用的签证名额。

它决定什么

USCIS 将排期倒退描述为:当某一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当月该类别可用的签证数量时即发生倒退,并指出它通常在某一类别或某一国家的年度限额已经用尽或预计即将用尽时出现。随着新财政年度的开始,新一批签证名额于 10 月 1 日到位,截止日通常(但并非总是)会回到此前所处的位置。对 EB-5 而言,有两项供给上限驱动这一现象:根据 8 U.S.C. 1153(b)(5)(A),该类别所获得的签证不超过全球职业移民总量的 7.1%;根据 8 U.S.C. 1152(a)(2),任何单一外国不得占用家庭类和职业类优先总量的 7% 以上。根据 8 U.S.C. 1153(b)(5)(B)(i)(I),20% 乡村、10% 高失业率和 2% 基础设施这三项预留份额各自拥有独立的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因此投资人所面临的风险取决于其申请属于哪一个名额池。未使用的预留名额会在紧接的下一个财政年度继续留在同一类别中,之后才会转入非预留名额池。 有两项后果需要预先规划。第一,两年有条件居留期要到投资人实际入境或完成身份调整之后才开始计算,因为 8 U.S.C. 1186b(a)(1) 在获得永久居留权的那一刻附加该条件,而 8 U.S.C. 1186b(d)(2)(A)(i) 将 I-829 的递交窗口设定在该日期两周年之前的 90 天内。排期倒退是把整个时间表向后推移,而不会占用其中的任何时间。 第二,子女的 CSPA 年龄并不是一个持续走动的时钟。根据 8 U.S.C. 1153(h)(1),它是在签证名额可用之日的年龄,仅减去申请处于审理待决状态的天数,绝不减去排队等待的时间。根据 2025 年 8 月 8 日发布、2025 年 8 月 15 日生效并取代 2023 年 2 月 14 日「递件日期」(Dates for Filing)政策的指引,USCIS 将该可用之日确定为以下两者中较晚的一个:申请获批之日,或在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s)表上显示可用的那期公告所在月份的第一天;在 2025 年 8 月 15 日之前递交的申请仍适用原先的处理方式。排期倒退对子女的影响因而取决于是否已经递交申请。如果在签证可用期间已经递交身份调整申请,且计算所得年龄不满 21 岁,则该年龄会被锁定直至最终裁定,USCIS 会将案件搁置保留,直到名额恢复。如果签证曾经可用但在申请递交之前已经倒退,则什么都不会被锁定,年龄将在下一个可用之日重新计算,子女正是这样超龄(age out)的。在窗口开放期间递交申请就是保护措施。

法律依据:USCIS,《签证可用性与优先日》(Visa Availability and Priority Dates),Visa Retrogression 一节,最后审阅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https://www.uscis.gov/green-card/green-card-processes-and-procedures/visa-availability-priority-dates);USCIS 政策手册(Policy Manual)第 7 卷第 A 部分第 7 章,F.4、F.5 和 F.6 节,以及关于签证可用性与《儿童身份保护法》年龄计算的附录(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7-part-a-chapter-7);22 CFR 42.51(a) 和 (b),第 42 部分 F 分部,《数额管制与优先日》(Numerical Controls and Priority Dates)(https://www.ecfr.gov/current/title-22/chapter-I/subchapter-E/part-42/subpart-F/section-42.51);8 U.S.C. 1152(a)(2)(https://uscode.house.gov/view.xhtml?req=granuleid:USC-prelim-title8-section1152&num=0&edition=prelim);8 U.S.C. 1153(b)(5)(A)、1153(b)(5)(B)(i) 和 1153(h)(1)(https://uscode.house.gov/view.xhtml?req=granuleid:USC-prelim-title8-section1153&num=0&edition=prelim);8 U.S.C. 1186b(a)(1) 和 1186b(d)(2)(A)(i)(https://uscode.house.gov/view.xhtml?req=granuleid:USC-prelim-title8-section1186b&num=0&edition=prelim);《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美国国务院,因 travel.state.gov 拒绝脚本请求而未附链接。

相关术语

  • 签证公告 (Visa Bulletin)签证公告 (Visa Bulletin) 是国务院 (Department of State) 每月发布的刊物,按优先类别和归属国 (country of chargeability) 报告哪些优先日期已经排到移民签证队列的最前列。
  • 最终裁定日 (Final Action Date)最终裁定日在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 (Visa Bulletin) 中显示为 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是针对某一优先类别和列籍国家、移民签证实际可以签发或身份调整实际可以获批所对应的截止日。
  • 递交排期表(Dates for Filing)递交排期表(Dates for Filing)是每月《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中两张截止日期表里较为宽松的一张,其日期通常晚于相对应的最终裁定日(Final Action Dates)截止日期,因此它在排队队列中比签证名额实际可用之时更早地放开申请材料的递交。对于 Form I-485,它仅在 USCIS 指定的月份和类别中适用;国务院(State Department)另行使用它来决定国家签证中心(National Visa Center)何时要求领事程序申请人提交文件。
  • 优先日(Priority Date)优先日是 USCIS 正式收到一份完整、已签署且已缴费的 Form I-526 或 I-526E 的日期,它确定投资人在其计费国(country of chargeability)和 EB-5 类别下在签证排队中的位置。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