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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CIS 政策手册》第6卷第G部分(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6 Part G)

又称 Policy Manual, Volume 6 Part G, 6 USCIS-PM G。

《USCIS 政策手册》中关于 EB-5 的部分,标题为第G部分《投资者》(Part G, Investors),位于第6卷《移民》(Volume 6, Immigrants)之内;共八章,引用格式为 6 USCIS-PM G。

它决定什么

USCIS 表示,该《政策手册》载有其官方政策,所有 USCIS 官员在履行职责时均须遵循;它并不剥夺官员在作出裁决决定时的自由裁量权;它也不产生任何可对美国依法强制执行的实体性或程序性权利或利益。第G部分从第1章《目的与背景》(Purpose and Background)一直到第8章《制裁与自由裁量认定》(Sanctions and Discretionary Determinations),涵盖申请资格、申请裁决、区域中心申请、项目申请、直接推广者与第三方推广者,以及解除条件限制。它的位阶低于 INA 和 8 CFR,而非与二者并列:它约束的是官员,而非法院;当它与成文法或法规相冲突时,以成文法或法规为准。第1章指出了一处这样的落差。由于 Behring Regional Center LLC v. Wolf 一案撤销了 2019 年现代化规则(2019 Modernization Rule),该章链接的是该规则生效之前有效的法规,并且在成文法已取代法规之处(例如投资金额)引用成文法而非法规,因此点击第G部分中指向 8 CFR 204.6 的链接的读者,可能会落在已不再具有约束力的条文上。第G部分还附有一份附录,保留了 2022 年3月15日之前的区域中心项目(Regional Center Program)政策原貌。当发起方的宣传册与第G部分就官员将接受何种内容存在分歧时,官员依据的文本是第G部分。

法律依据:《USCIS 政策手册》第6卷第G部分《投资者》(6 USCIS-PM G)(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g)。官员指引免责声明见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第1章《目的与背景》(6 USCIS-PM G.1)(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g-chapter-1),援引 Behring Regional Center LLC v. Wolf, 544 F. Supp. 3d 937 (N.D. Cal. 2021)。

相关术语

  • 移民投资者项目办公室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Office, IPO)移民投资者项目办公室 (IPO) 是唯一负责管理 EB-5 项目、并审裁其投资者申请和区域中心申报的 USCIS 办公室。USCIS 将其设在华盛顿特区,而不是设在某个服务中心。
  • 人口普查区 (Census Tract)人口普查区是美国人口普查局(Census Bureau)对某个县或与县同级行政区所作的统计细分单元,通常包含1,200至8,000人,也是构建高失业目标就业区(TEA)所依据的基本单元。
  • 大都会统计区由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围绕人口 50,000 或以上的城市化地区所划定、以县为基础的统计地理单元。位于 MSA 范围内的土地在 EB-5 中永远不能算作乡村地区,无论看起来多么空旷;但小都会统计区并不是 MSA,其本身并不否定乡村资格主张。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