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与合规

外国政府参与 (Foreign government involvement)

又称 foreign involvement in regional center program。

外国政府参与是指 8 U.S.C. 1153(b)(5)(H)(ii)(II) 所禁止的行为:外国政府实体的任何机构、官员或代表,均不得向区域中心、新商业企业或创造就业实体提供资本,也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其所有权或管理。

它决定什么

只有一项例外,且限定得极为严格。由真正的外国主权财富基金,或由在其他方面获准在美国经营的外国国有企业,全资或部分持有(无论直接或间接)的外国或国内投资基金或其他投资工具,可以持有创造就业实体的所有权,但绝不得管理该实体,并且该实体只能是非关联创造就业实体。因此,所有权可以,管理绝不允许,在区域中心或新商业企业层面则完全不可参与。国会要求 DHS 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之后 270 天内制定实施细则,但这从未发生:没有任何最终规则实施该分条,而实施该法案的拟议规则直到 2026 年 7 月 2 日才发布,评论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在此之前,该禁令依靠通过 Form I-956H 收集的声明,以及同一分段中规定的中止或终止权力来运行。

法律依据:8 U.S.C. 1153(b)(5)(H)(ii)(II) 规定该禁令及其主权财富基金例外,(ii)(III) 规定 270 天的规则制定指示,(iv) 规定在明知情况下涉及被禁止方之后随之而来的中止或终止。USCIS 政策手册第 6 卷第 G 部分第 4 章(更新至 2026 年 8 月 5 日)重述了该禁令,并将该例外表述为对非关联创造就业实体的所有权。uscis.gov 上的 Form I-956H 页面(最后审阅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5 日)是承载该声明的申报表。2026 年 8 月 5 日对照《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API 核查了规则的缺失:实施该法案的唯一 DHS 规则制定是 2026 年 7 月 2 日的拟议规则,RIN 1615-AC94,文件编号 2026-13392,仍处于评论征集阶段,因此本词条中的任何内容都不依赖于一项已存在的规则。

相关术语

  • 与区域中心有关的人员 (Persons involved with a regional center)与区域中心、新商业企业或关联的创造就业实体有关的人员,是指直接或间接对 EB-5 资金的汇集、投资、发放或使用拥有实质性权力的任何人,而 8 U.S.C. 1153(b)(5)(H) 使这一定义决定了谁的记录能够使整个项目失去资格。
  • 关联就业创造实体(Affiliated job-creating entity)在区域中心项目中,由与该区域中心或新商业企业有关联的任何人所控制、管理或拥有的就业创造实体;这些人是指对投资者资金直接或间接持有实质性权限的人。
  • 创造就业实体 (Job-creating entity, JCE)创造就业实体,即 JCE,是区域中心 EB-5 项目中接收投资资本的美国企业,资本或者直接来自投资人,或者通过新商业企业转入,并负责创造每位投资人的申请必须计入的十个全职就业岗位。
  • 区域中心(Regional Center)区域中心是经 USCIS 指定的经济单位,可为公营或私营,用于在一个划定的、连续且有限的地理区域内主办集合式 EB-5 投资,并且它是唯一一条申请可以将间接就业和引致就业计入的途径。
  • I-956H 表格(Form I-956H)Form I-956H,即《区域中心项目相关人员诚信证明》(Bona Fides of Persons Involved with Regional Center Program),是每一名与区域中心、新商业企业或关联的创造就业实体相关的人员都必须填写,并作为一份独立文件与 Form I-956 或 Form I-956F 一并提交的背景陈述声明。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