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与排期

H-1B 专业职业工作签证(H-1B)

又称 H1B, H-1B visa, H-1B specialty occupation。

H-1B 是针对专业职业(specialty occupation)的美国临时工作身份,专业职业指最低入职要求为拥有直接相关的特定专业的学士或更高学位的职业,凭雇主提出的申请授予,并根据 8 U.S.C. 1184(g)(4) 限制为累计六年的总停留时间。

它决定什么

初次准入最长为三年,并可延长至六年的总期限,且在 L 身份下停留的时间也计入同一个六年。有两项豁免可超出此限制,而 EB-5 只能触及其中一项。8 CFR 214.2(h)(13)(iii)(D) 允许,在劳工证或根据第 203(b) 条提交的任何移民申请提交满 365 天之后,以一年为单位延长,而一份待决的 Form I-526E 即满足这一条件;(h)(13)(iii)(E) 项下以三年为单位的延长则需要一份根据第 203(b)(1)、(2) 或 (3) 条获批的申请,而获批的 I-526E 并不属于此类。年度名额上限为 65,000 个,另加为拥有美国硕士或更高学位者预留的 20,000 个,自 2026 年 2 月 27 日起通过加权遴选而非平均抽签方式分配。总统公告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新增的 $100,000 付款目前并未在征收:一家地区法院于 2026 年 6 月 8 日撤销了实施指引,第一巡回上诉法院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拒绝中止执行。H-1B 工作者永远不能填补投资人十个工作岗位中的任何一个,因为 8 CFR 204.6(e) 将任何非移民外国人排除在合格雇员之外。

法律依据:8 CFR 214.2(h)(4)(ii) 规定专业职业的定义,其现行形式由 Modernizing H-1B Requirements, 89 FR 103054 确定,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生效;8 U.S.C. 1184(g)(4) 规定六年期限,1184(g)(1)(A)(vii) 和 (g)(5)(C) 规定 65,000 和 20,000 这两个数字;8 CFR 214.2(h)(13)(iii)(A)、(D) 和 (E) 规定该期限及两项豁免。USCIS 的 H-1B Specialty Occupations(最后更新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是关于该公告付款及其诉讼状态的来源,见 State of California v. Mullin, No. 1:25-cv-13829 (D. Mass.),并且它独立确认豁免 (E) 只涵盖 EB-1、EB-2 和 EB-3。将非移民排除在 EB-5 工作岗位计数之外的规定是 8 CFR 204.6(e),而该页面并未涵盖此点。

相关术语

  • L-1 跨国公司内部调动人员 (L-1 intracompany transferee)L-1 是一种美国临时工作身份,适用于跨国公司将员工调派到其美国母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子公司的情形;该员工以高管或经理身份适用 L-1A,或以具备专业知识的岗位适用 L-1B,前提是此前已在同一集团公司境外连续任职满一年。
  • F-1 学生身份与选择性实习训练(OPT)F-1 是外国学生在经学生与交流访问者项目(Student and Exchange Visitor Program)认证的学校就读时所持的非移民身份,选择性实习训练(optional practical training)则是该身份可以附带的临时工作许可:为期 12 个月,只有当学生升入更高一级的教育层次时才可再次获得,另外符合条件的 STEM 学位可再延长 24 个月。
  • 合格雇员(Qualifying Employee)合格雇员是指美国公民、合法永久居民,或其他依法获准在美国就业的移民,只有他们的全职岗位才计入投资人所需的十个就业岗位。法条还将美国国民(United States nationals)纳入这一名单。
  • 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AOS)身份调整(Adjustment of Status)是依据 8 U.S.C. 1255 的程序,已经身处美国境内的人无需离境即可成为永久居民,通过提交 I-485 表办理,而不必在境外领事馆领取移民签证。办理身份调整的 EB-5 投资人获得为期两年的有条件永久居留权,与领事程序申请人在入境时取得的身份相同。
  • EB-2 国家利益豁免(National Interest Waiver,NIW)国家利益豁免是依据 8 U.S.C. 1153(b)(2)(B)(i) 作出的一项批准,它允许已经符合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资格的人以 Form I-140 自我申请,因为 USCIS 已经豁免了工作聘用要求,并连同豁免了劳工证(labor certification),理由是该人所提议的事业服务于国家利益。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