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与居民身份

税收协定 (Tax treaty)

又称 double tax treaty, income tax treaty, treaty tie-breaker, tie-breaker rule。

税收协定是两国之间的双边协议,用于在两国之间分配征税权,其居民身份决胜条款决定两国中哪一方可以就一个人的全球收入征税;对于绿卡持有人而言,这一选择的影响远超税单本身,会延伸到弃籍税,并延伸到绿卡本身能否保住。

它决定什么

无论协定如何规定,绿卡持有人在正式主张决胜条款之前,始终是就全球收入纳税的美国税务居民,而主张这一条款的代价高昂。根据 26 CFR 301.7701(b)-7,该投资人成为双重居民纳税人,需提交 Form 1040-NR 并附上填妥的 Form 8833,依据 26 U.S.C. 6114 披露该立场,在此期间按非居民纳税,同时就《税法典》的其他目的(例如受控外国公司规则)仍保持美国居民身份。根据 26 U.S.C. 7701(b)(6),此人随后就税务目的而言不再被视为合法永久居民。如果此人是长期居民,即在最近 15 个纳税年度中至少有 8 个纳税年度为合法永久居民,则这构成弃籍;如果此人属于受管辖弃籍者(covered expatriate),则须适用按市值计价的离境税(mark to market exit tax),受管辖弃籍者包括任何净资产达到 $2,000,000 或以上的人。移民方面的后果更为严重。该法规本身就警告,以这种方式申报可能影响此人能否保留居留许可,而 8 CFR 316.5(c)(2) 规定,自愿主张非居民身份构成一项可反驳的推定,即已放弃永久居民身份。

法律依据:26 U.S.C. 7701(b)(6), 877A(a)(1), (g)(1), (g)(2) and (g)(5), 877(a)(2) and (e)(2), and 6114,查阅自 uscode.house.gov。26 CFR 301.7701(b)-7(a)(1), (a)(3), (b) and (c)(1)(i),以及 8 CFR 316.5(c)(2),通过 eCFR 渲染器 API 查阅。IRS, About Form 8833,最后更新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8 个纳税年度中满 15 年的长期居民测试见 877A(g)(5),该条指向 877(e)(2)。它不在 877A(g)(3) 之中,后者定义的是弃籍日期。

相关术语

  • 弃籍税与放弃美国身份(Exit tax and expatriation)弃籍税是依据 26 U.S.C. 877A 征收的按市值计价(mark to market)的税,它把"受管辖弃籍者"(covered expatriate)的全部财产视为在其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或长期美国永久居留权的前一天,按公平市场价值出售。
  • 州所得税 (State income tax)州所得税 (State income tax) 是在联邦所得税之外的第二层所得税,多数美国州就其居民在任何地方赚取的全部收入向居民征收;居民身份由各州自己的成文法确定,而不是由联邦居民身份测试或移民身份确定,因此一个 EB-5 家庭可能基于与绿卡毫无关系的事实而成为某州的居民。
  • 全球收入 (Worldwide income)全球收入是指以税务目的作为美国居民的人,包括居留权仍处于附条件状态的绿卡持有人,须就其在世界任何地方、来自任何来源的收入纳税,而不仅就在美国境内产生的收入纳税这一规则。
  • 放弃居民身份 (Abandonment of Residence)放弃居民身份是指因持有人的行为表明其不再有意将美国作为永久居所,从而丧失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最常见的情形是永久移居国外、在已不再属于临时访问的情况下滞留境外,或在美国纳税申报表上主张非居民身份。
  • 非居民外国人与居民外国人 (Nonresident alien and resident alien, NRA)居民外国人和非居民外国人是非美国公民可以拥有的两种美国所得税身份:居民外国人就其全球收入纳税并申报 Form 1040,而非居民外国人申报 Form 1040-NR,仅就与美国营业有实际关联的收入以及来源于美国的被动收入纳税。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