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与居民身份
全球收入 (Worldwide income)
又称 Worldwide taxation, Global income。
全球收入是指以税务目的作为美国居民的人,包括居留权仍处于附条件状态的绿卡持有人,须就其在世界任何地方、来自任何来源的收入纳税,而不仅就在美国境内产生的收入纳税这一规则。
它决定什么
26 CFR 1.1-1(b) 规定,所有美国公民,无论居住于何处,以及所有居民外国人个人,无论收入来自美国境内还是境外,均须就法典所课征的所得税负有纳税义务;IRS 网页 Taxation of U.S. residents 将同一规则表述为在 Form 1040 上申报全球收入。附条件身份并不产生任何区别:8 U.S.C. 1186b(a)(1) 赋予投资人以附条件方式合法获准永久居留的外国人身份,而 26 U.S.C. 7701(b)(6) 仅追问该身份是否已被授予且尚未被撤销或放弃。因此,境外租金、股息、营业利润和资本利得均自居留起始日起进入纳税申报表。已缴纳的外国税款依据 26 U.S.C. 901(b)(3) 在 section 904 限额内予以抵免,而同一 7701(b) 判定标准还将 31 CFR 1010.350(b)(2) 项下的境外账户申报一并牵入。只要持有绿卡,该纳税义务即逐年持续。
相关术语
- 非居民外国人与居民外国人 (Nonresident alien and resident alien, NRA)居民外国人和非居民外国人是非美国公民可以拥有的两种美国所得税身份:居民外国人就其全球收入纳税并申报 Form 1040,而非居民外国人申报 Form 1040-NR,仅就与美国营业有实际关联的收入以及来源于美国的被动收入纳税。
- 居民身份起始日 (Residency starting date)居民身份起始日是外国人为所得税目的成为美国居民的那一天,自该日起其全球收入即须课税:根据绿卡测试,为作为合法永久居民在美停留的第一天;根据实质性居留测试,为当年在美停留的第一天;在两项测试均满足时,则取两者中较早的一天。
- 实质性居住测试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实质性居住测试是 26 U.S.C. 7701(b)(3) 规定的天数计算方法,用以判定外国人是否成为美国的所得税居民:当年在美停留至少 31 天,且三年加权合计达到 183 天,其中当年天数全额计入,前一年天数按三分之一计入,再前一年天数按六分之一计入。满足该测试无需持有绿卡。
- 境外银行与金融账户报告(FBAR)FBAR 即 FinCEN Form 114,是境外金融账户的年度报告。凡属美国人(持有绿卡即使你成为美国人)者,只要其名下各账户在日历年内任一时刻合计超过 $10,000,均须申报。该报告经 BSA E-Filing System 提交给 FinCEN,而非随纳税申报表提交给 IRS。
- FATCA 与 8938 表(Form 8938)8938 表(Form 8938)是 FATCA 下针对特定境外金融资产的申报表,依据 26 U.S.C. 6038D 随所得税申报表一并提交,它是对 FBAR 的补充,而不是替代。同一部法案要求外国银行向 IRS 申报其美国账户持有人,两边的信息正是借此相互比对核实。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