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 EB-5 案件的失败源于文件材料,而非项目本身。占拒批比例最大的三类错误是:资金来源追溯不完整、经不起移民官仔细审读的就业创造模型,以及从未真正置于风险之中的资本。这份清单上的其余内容,都是这几个主题的变体,或是错过了截止期限。以下是 25 个具体错误,按它们通常出现的阶段分组,并说明应当如何应对。避免这些错误都不需要什么特别的运气,只需要有人去核查。
投资结构方面的错误
- 1. 投资额低于适用于你项目的门槛。目标就业区内为 $800,000,区外为 $1,050,000。部分出资,或分阶段电汇而导致递交时金额不足,会被直接拒批,而不是延误。
- 2. 以为 TEA 认定是永久有效的。失业率数据会变化,边界也随之改变。确认在递交申请之日该认定对项目仍然有效,并将作为佐证的地方失业率统计数据保存在案卷中。
- 3. 把存放在托管账户中的资金视作已投入的资本。资本必须交付给创造就业的实体使用。永不释放的托管账户不是投资,而是一笔存款。
- 4. 接受保证回报或赎回权。任何还款承诺,无论写在经营协议中还是补充协议中,都会破坏资本处于风险之中的要求。这也包括销售代理口头做出的保证。
- 5. 选择了不符合资格的新商业企业。个人住宅、为增值而持有的生地以及被动型证券都不算数。相关规则见 8 CFR 204.6,即 EB-5 法规。
- 6. 只把投资金额列入预算。管理费、律师费、经济学家报告费以及政府申请费都是额外开支。请在 USCIS 申请费一览表上核对最新金额,而不要轻信宣传手册。
资金来源方面的错误
- 7. 证明了余额而没有证明路径。一份显示全部余额的银行对账单,无法证明这笔钱从何而来。移民官想看到的是完整链条:收入、出售所得、分红或赠与,然后是从那里到托管账户之间的每一笔转账。
- 8. 转账链条断裂。为规避资本管制而经由朋友或货币经纪人中转的资金,会留下事后极难弥补的缺口。每一个中间持有人都会变成一个其自身资金需要加以解释的人。
- 9. 没有文件支持的赠与。赠与需要一份赠与契约、赠与人自身合法来源的证据,以及资金确实发生转移的证明。父母口头说钱是给你的,并不构成证据。
- 10. 缺乏适当文件的贷款。贷款所得可以符合资格,但你需要贷款协议、抵押物的证据,以及贷款方资金合法的证明。非正式或无文件支持的借贷安排会立即招致审查。
- 11. 从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收入。母国缺失的纳税申报会直接引出合法来源的问题。在递交申请之前补正旧的纳税申报虽然令人不快,但通常好过另一种结果。
- 12. 没有完整踪迹的加密货币。你需要交易所记录、钱包历史、法币兑换记录,以及交易所所做的身份验证。多年前通过点对点方式获得、没有任何记录的币,在实际操作中很难用于申请。
表格与证据方面的错误
- 13. 递交了错误的申请表或过时的版本。区域中心投资人递交 I-526E 表;独立投资人递交 I-526 表。表格版本会被停用,被取代的旧版本可能会被直接退回。
- 14. 缺少经认证的翻译件。每一份外文文件都需要附带完整的英文翻译以及译者的认证声明。对冗长的银行记录只做部分翻译,是常见的退件诱因。
- 15. 材料内部前后不一致。护照与银行记录之间姓名音译不同、日期对不上、同一金额在两份证据材料中因四舍五入而存在差异。移民官会注意到,每一处都会损害可信度。
- 16. 任何虚假陈述,无论多么细微。在实质性问题上作出虚假陈述,可能导致终身不得入境,而不仅仅是拒批。案卷中没有任何东西值得冒这个风险。
- 17. 随行家属的材料不完整。每位附属申请人都需要结婚证、出生证明、离婚判决书以及监护权裁定。缺少配偶或子女的材料,会拖累整个家庭,而不只是那一个人。
项目与就业创造方面的错误
- 18. 盲目相信经济分析报告。这份报告是由发起方付费聘请的人撰写的。请审读其中的各项输入数据:项目总成本、支出类别、所用的乘数以及假定的时间表。如果模型假定了一笔项目根本无力承担的建设支出,那么这些就业就是虚构的。
- 19. 在每位投资人 10 个就业岗位之上没有留出缓冲。一个恰好按最低标准建模的项目,在遇到延误或成本超支时毫无余地。要寻找预计就业创造数明显高于该发行项目所需数量的项目,并在接受任何数字之前,阅读我们关于核实就业创造预测的指南。
- 20. 忽视建设岗位的计算方式。规则按持续时间区分建设活动,并对建设活动在就业总数中所占比例设有上限。请要求经济学家明确列出这一拆分,而不要只给出一个笼统的总数。
- 21. 直接投资的用工计划没有任何余量。独立投资人只能计入每周工作至少 35 小时的直接 W-2 雇员。承包商和兼职人员都不算数,建立在他们之上的招聘计划会在 I-829 阶段失败。
合规、时间安排与退出方面的错误
- 22. 不核查区域中心是否处于良好合规状态。索取证据,证明诚信基金费用已缴纳,且 I-956G 表,即区域中心年度报表近几年均已完整递交。不缴费和缺失年度报表是区域中心被终止的主要原因。
- 23. 忽视项目本身的批准状态。区域中心处于良好合规状态,并不意味着你所投的具体项目已获批准。项目申请是一份独立的申报,有其自身的审批结果。
- 24. 与未注册的推广方合作。营销 EB-5 项目的代理人和推广方现在负有注册义务。未披露的佣金和未注册的中介,是一条众所周知的惹祸途径,我们对臭名昭著的 EB-5 欺诈案件的梳理对此有详细说明。
- 25. 错过无法挽回的日期。不迟于 30 September 2026 递交的申请,在区域中心授权失效时可享有祖父条款保护;目前授权有效期至 30 September 2027;投资门槛的首次通胀调整定于 1 January 2027 生效;而用于解除条件的 I-829 表必须在你两年有条件居留期结束前的 90 天窗口期内递交。
维持期与资金再部署
资本必须在一个确定的维持期内保持投资状态,在现行框架下,该期限自资金交付给创造就业的实体之日起至少为两年。这里会出现两种失误。有些投资人因为项目销售顺利、发起方想要归还资本而接受了提前还款,这可能会使整份申请前功尽弃。另一些投资人则被动地任由发起方在不加通知的情况下,将其资金再部署到风险状况不同、地点也不同的项目中。
在签字之前,而不是在发起方行使权利之后,就要读懂发行文件中关于资金再部署的条款。要问清楚:允许哪些资产类别、由谁来决定,以及投资人是会被事先告知,还是仅仅在事后被通知。USCIS 所适用的政策框架载于 USCIS 政策手册中关于移民投资人的章节,而且它已经不止一次变动,因此对于任何把它说成已成定局的发起方,都要保持警惕。
收到 RFE 时应当如何应对
补件通知(RFE)并不是拒批,也并不罕见,尤其是在资金来源问题上。错误在于回答得过于狭窄。如果移民官询问某一笔转账,那就解释那笔转账,并重建其周边的链条,使得同样的问题无法就下一笔转账再次被提出。逐一回答每一个子问题,按提问的顺序作答,并附上索引。要远在截止日期之前寄出,因为逾期回复无论内容如何都等同于拒批。
如果这笔钱看起来流向了不该去的地方,或者发起方不再回复,那就停下来,寻求独立的法律顾问。结构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这类风险,在你做出承诺之前,先比较区域中心与直接 EB-5,会比事后再怎么谨慎地起草文件都更能省去麻烦。一旦解除条件之后实际会发生什么,我们在解除 EB-5 条件之后的生活指南中有所介绍。
延伸阅读
Sources
This page is written from primary sources published by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Last updated August 14, 2026. It is general information about how the EB-5 programme works, not legal advice about your case.
- Bureau of Labor Statistics
- 8 CFR 204.6, petitions for employment creation immigrants
- USCIS on how filing fees work
- Form I-526E, petition by a regional center investor
- Form I-956G, the regional center annual statement
- Form I-829, removing the conditions on residence
- 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6 Part G on EB-5
Topics on this page: 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Targeted Employment Area, Form I-526E, Form I-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