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tineni v. Mayorkas 这项法院裁决只收窄了一件具体的事:对于你已经证明为合法所得的资金,USCIS 还能要求你往回追溯到多远。它没有废除资金来源要求,也没有改变法律条文。你仍然必须证明,你投入目标就业区项目的 $800,000(或投入非目标就业区项目的 $1,050,000)是通过合法手段取得的,在应缴税的地方已经缴税,而且这笔钱是沿着一条审核官能在纸面上跟踪的路径从你手中转入项目的。裁决所反对的是那种无限回溯:审核官已经接受你的工资是合法的,却还要求你证明你的雇主是从哪里拿到钱来支付这笔工资的。
裁决改变了什么,又没有改变什么
在你围绕它制定申请策略之前,先读这一段。一家联邦地区法院在审理某一位投资人的案件时,可以认定该机构在适用合法来源标准时过于激进。那是有说服力的判例。它不是一项全国性规则,USCIS 也没有义务因此改写 USCIS 政策手册。除非并直到该机构修改自己的指引,你的审核官所适用的标准,仍是写入 8 CFR 204.6,即 EB-5 就业创造条例 并在 政策手册第 6 卷第 G 部分 中作进一步阐述的那个标准。
所以把这项裁决当作一个防御性工具。如果你收到一份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要求你说明距离你已经证明的来源两三步之外的资金出处,你的律师现在有一份有理有据的裁决可以在回复中援引。这确实有用。但它不是提交一份更单薄的申请的理由,任何告诉你追溯负担已被取消的顾问,卖给你的是乐观情绪而不是分析。
USCIS 问的是两个问题,而不是一个
把行话去掉。第一个问题是钱从哪里来,以及取得它是否合法。第二个问题是到达新商业企业的钱,是否就是你所证明的那笔钱。大多数投资人,还有很多顾问,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放在第一个问题上,因为它看起来才是要紧的那个。实际上第二个问题造成的破坏更大。一笔完全合法的公寓出售,如果售款曾停留在一个同时还收到无法解释存款的账户里,或者转往托管账户的电汇是从一个公司账户而不是从你个人账户发出的,仍然可能葬送整份申请。
一份 2026 年的资金来源文件包仍然必须包含什么
- 一个有名有据的来源。工资、出售企业、出售房产、股息、遗产、父母的赠与。“多年积累的家庭储蓄”不是一个来源。它只是对银行余额的一种描述。
- 税务证据。涵盖来源产生年份的个人和公司报税表,已申报并已缴税。如果你所在国家不要求申报,就用当地会计师或律师出具的说明来证明这一点,而不是留下空白。空白会被读作逃避,即便它是无辜的。
- 资金转移路径。从来源到托管账户或项目账户之间,这笔钱经过的每一个账户的对账单,并标出相关的条目。不是一叠原始对账单。是标明的条目。
- 管理费。你付给区域中心的费用是在投资额之上的,也是一笔你同样需要交代清楚的钱。
- 披露法律风险。针对你的判决书,以及任何未决的民事或刑事诉讼的经认证副本。主动提交。让审核官自己发现,远比你自己解释要糟糕得多。
- 一个前后一致的说法。在陈述信、证据附件和 Form I-526E 申请 本身之间,姓名、日期和金额都必须一致。
赠与、贷款,以及从你自己公司里拿出来的钱
赠与是最常见的捷径,也是最常见的失败。当父母赠与这笔资本时,USCIS 会把整套资金来源分析都适用到父母身上。你需要赠与人的收入历史、税务记录和银行证据,外加一份不含还款义务的赠与契据。一份行为像贷款的赠与,比如附带了一份补充协议或存在悄悄还款的模式,比根本没有赠与还要糟糕,因为它把你的可信度连同那笔钱一起推上了赌桌。
贷款是可行的,但受到限制。根据 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借来的资本只有在你对该债务承担个人的、主要的责任,且新商业企业的资产未为其提供担保时才算数。一家由你控制的公司贷款给你自己,没有商业条款也没有书面文件,就是在长期地招来一份拒批。
如果资本来自一家你所拥有的企业,那么这家企业就成为证据的一部分。注册文件、财务报表、公司报税表,以及证明向你支付的分红或工资在当地公司法下合法的证据。审核官想看到公司的钱以公司的钱本应离开公司的方式离开公司。
外汇管制,以及那笔毁掉一份好文件的转账
中国限制个人每年可兑换的外汇额度。印度则有自己的年度对外汇款上限。人人都知道的变通办法是把转账拆分到亲戚、朋友和员工的额度里。这是个坏主意。它把一个干净的来源变成一张第三方转账的网,你随后必须为之提供证明并作出解释,每一笔都带着它自己的合法来源问题,而且在一些司法辖区,这种安排本身就是违法。审核官经常看到这种模式,一眼就能认出来。凡是存在合法渠道的地方,就用你自己的名义去走,即便它更慢也更贵。我们关于 2026 年中国与 EB-5 的概览,对资本管制如何塑造这类文件有更深入的论述。
打造一份经得起补件通知的文件
在收集任何材料之前,先写好陈述。一两页,用平实的语言,以第一人称,说明钱从哪里来、又是怎样流转的。然后附上证明每一句话的证据附件,编好索引并与陈述相互交叉引用。所有非英文的材料都要有经认证的翻译。一份 900 页、却没有索引地图的证据集不是周全,而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正等着变成一份补件通知。
如果 RFE 确实来了,就回答审核官所问的问题,而不是把原来的文件包加点东西再交一遍。同时也要把案件的其余部分放在视野里:资金来源只是 EB-5 文件可能出问题的几个环节之一。背景与安全审查沿着一条有自身逻辑的独立轨道进行,我们在关于 EB-5 安全审查与背景调查 的指南中作了介绍,而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则在 USCIS 与国务院如何管理该项目 中作了说明。
本应主导你时间表的那些截止日期
追溯规则很重要,但日历上的日期决定了更多的结果。在 30 September 2026 之前提交的申请受到既有权利保护(grandfathered),因此即便区域中心项目未获重新授权,它们也会继续被审理。当前的授权延续到 30 September 2027。对投资额的首次通胀调整将于 1 January 2027 生效,这意味着 $800,000 和 $1,050,000 这两个数字是一个下限,而不是一成不变的定数。如果你的资金来源证据需要六个月来整理,而很多确实如此,那么这项工作必须远在这些日期之前就开始,而不是之后。EB-5 现代化及其法院逆转 的历史是一个有用的提醒:这个项目里的规则变化,比申请在其中推进的速度还要快。
延伸阅读
Sources
This page is written from primary sources published by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Last updated August 14, 2026. It is general information about how the EB-5 programme works, not legal advice about your case.
- The USCIS Policy Manual
- 8 CFR 204.6, petitions for employment creation immigrants
- USCIS Policy Manual, Volume 6 Part G on EB-5
- Form I-526E, petition by a regional center investor
Topics on this page: EB-5 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 Form I-526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