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与合规
项目破产(Bankruptcy of the project)
又称 project bankruptcy, bankruptcy。
项目破产是指持有或使用 EB-5 资金的企业经营失败,它终结了这笔投资,但本身并不终结移民案件,因为解除条件取决于此前资金和就业岗位实际发生了什么。
它决定什么
I-829 表格的裁定取决于日后崩盘无法改变的既成事实。USCIS 要求:所需资金已经投入并处于风险之中,资金已交付给对创造就业负有最直接责任的企业使用,资金在维持期内得到持续维持,并且至少已创造十个全职岗位。它明确指出,只要这些岗位在创造时属于永久性岗位,裁定时并不要求这些岗位仍然存在;也不会仅因未按商业计划执行而拒绝申请。一个已经建成随后又失败的项目,仍然可以支撑批准。真正使案件失败的是:资金从未到达创造就业的企业、资金被提前退还,或岗位从未被创造。是否有任何资金能够收回,取决于 EB-5 头寸在资本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区域中心必须在其年度报表中披露待决和已了结的重大破产程序,并在收到请求后 30 天内向投资者提供一份经删节的副本。
相关术语
- 资本处于风险状态(Capital at Risk)该规则要求投资者的必需资本必须真正面临损失风险,同时具有真实的获利机会,且不得因保证回报或任何合同约定的偿还权利而受到保护。
- 投资维持期 (Sustainment Period)EB-5 投资人资本必须保持投资状态的期间。对于在 2022 年 3 月 15 日当天或之后提交的申请,该期间为两年,且 USCIS 从资本注入新商业企业并置于风险之中之日起算,而非从获准成为有条件居民之日起算。对于在该日期之前提交的申请,则改为有条件永久居留的两年。
- 十个全职就业岗位为符合条件的雇员创造十个全职就业岗位,是 EB-5 的就业创造要求:每位投资人的资本都必须各自产生其自己的十个岗位,这也是一个募集项目的经济报告必须为其所接纳的每一位投资人证明的数字。
- 违约与止赎 (Default and foreclosure)违约 (default) 指项目借款人未能履行其对贷款人的义务,止赎 (foreclosure) 指该贷款人取得已质押的抵押物;在通常的区域中心贷款结构中,这会使排在优先级贷款人之后的 EB-5 资本没有任何可供回收的余额。
- 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EB-5 中的尽职调查,是投资人自己对项目、其商业计划、其就业模型、其发起方以及其退出机制所做的独立核查,它回答的是与申请是否合格不同的另一个问题,因为没有任何政府机构会为某个已获指定的区域中心背后的募集项目背书或批准。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