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
N-470 表格(Form N-470)
又称 N-470, Application to Preserve Residence for Naturalization Purposes。
N-470 表格,即《为入籍目的保留居留权申请》(Application to Preserve Residence for Naturalization Purposes),是永久居民用来防止为合格就业而在境外离境一年或以上、从而中断入籍所要求的连续居留的申请。
它决定什么
申请人在开始境外工作之前,必须已作为永久居民在美国不间断地实际居住满一年。USCIS 列出五类合格就业:美国政府,或与美国政府签订的合同;USCIS 认可的美国研究机构;从事发展美国对外贸易与商务的美国商行或公司,或由此类商行或公司持股超过一半的子公司;申请人在成为居民之后才加入的公共国际组织;或牧师、神职或传教工作。对于前四类,申请可以在工作开始之前或之后提交,但必须在离境满整整一年之前提交;宗教类别没有此项截止期限。批准仅保留连续居留,不涉及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ce)要求,但美国政府雇员和承包商除外。它涵盖在该家庭中共同居住于境外的配偶及受抚养的未婚子女,这些人列于批准通知 N-472 表格上。此后在纳税申报表上主张非居民外国人身份,会产生一项可反驳的推定,即该家庭已放弃居留。费用为 $420。
相关术语
- N-400 表格(Form N-400,入籍申请书)N-400 表格(Form N-400,入籍申请书)是申请美国公民身份所用的表格,永久居民在连续居住满五年后即可提交,若与美国公民结婚并共同维持婚姻关系生活,则满三年即可提交;USCIS 最早可在符合条件之日前 90 天受理。
- 连续居住与实际居留 (Continuous residence and physical presence)连续居住 (continuous residence) 与实际居留 (physical presence) 是 8 U.S.C. 1427(a) 规定的两项相互独立的入籍条件:在获准成为永久居民之后,在美国不间断地居住满五年;以及在这五年期间,实际在美国境内停留至少 30 个月,即 913 天。
- 入籍归化(Naturalization)入籍归化(Naturalization)是合法永久居民成为美国公民的程序。根据 8 U.S.C. 1427(a),该程序要求:在获得合法永久居留许可后连续居住五年,在此期间实际身处美国的时间不少于其中的一半,在提交申请所在的州居住满三个月,并具备良好道德品行。
- 放弃居民身份 (Abandonment of Residence)放弃居民身份是指因持有人的行为表明其不再有意将美国作为永久居所,从而丧失合法永久居民身份,最常见的情形是永久移居国外、在已不再属于临时访问的情况下滞留境外,或在美国纳税申报表上主张非居民身份。
- 回美证(Reentry permit)回美证是通过Form I-131申请、以Form I-327形式签发的旅行证件,它允许永久居民或有条件永久居民在美国境外停留最长两年,并在返回时申请入境,而无需办理返美居民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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