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
引致就业(Induced jobs)
又称 induced employment, household spending jobs。
引致就业是指模型将其归因于项目的直接和间接雇员把收入用于消费商品和服务而产生的就业岗位,USCIS 就 EB-5 而言将其视为间接就业的一个子集。
它决定什么
没有任何法律或法规使用该术语:它在 8 U.S.C. 1153 或 8 CFR 204.6 中均未出现。它来自 EB-5 经济报告背后的投入产出模型,USCIS 在《政策手册》中采纳了这一概念,该手册指出:当新的直接和间接雇员把收入用于消费商品和服务时,就会产生间接就业中的一个子集,即引致就业。该分类决定了它们如何计入。由于属于间接就业,引致就业只能通过区域中心项目获得;独立项目的投资人只能计入新商业企业本身的雇员。它们受 8 U.S.C. 1153(b)(5)(E)(iv)(I) 规定的间接就业上限约束,该条款允许区域中心投资人以间接就业最多满足十个就业岗位要求的 90%,从而至少留下一个必须为直接就业,而第 (II) 目在预估就业来自持续不足两年的建筑活动时,将该上限降至 75%。引致就业永远无法填补直接就业的余额部分,法律将该余额限定为新商业企业或就业创造实体的雇员,尽管这些直接就业本身可以通过有效的方法予以预估。引致就业的计数也是就业研究中最依赖假设的数字:在 BEA 的 RIMS II 中,引致效应或家庭支出效应正是将 Type II 乘数与 Type I 乘数区分开来的因素,其大小取决于通勤模式,以及一个由州税率和全国储蓄率构建而成的区域支出率。
相关术语
- 间接就业岗位(Indirect jobs)间接就业岗位是指由项目支出在经济体其他环节创造的岗位,其数量以经济模型估算,而非依据工资单逐一清点,且仅对区域中心投资者开放。这类岗位最多只能填补每位投资者必须创造的十个岗位中的九个。
- 直接就业岗位(Direct jobs)直接就业岗位是指由新设商业企业(new commercial enterprise,NCE)自身的雇员所担任的岗位,或者在区域中心案件中,由创造就业实体(job-creating entity)的雇员所担任的岗位,以区别于由供应商或其他外部企业的雇员所担任的间接就业岗位。
- 间接就业岗位90%上限(90 percent cap on indirect jobs)90%上限规定,区域中心投资人所需的十个就业岗位中,最多只能用间接创造的岗位来满足其中九个,因此十个岗位中至少有一个必须是直接就业岗位;如果预计的岗位来自持续不足两年的建筑活动,则适用更严格的75%上限。
- 短期建筑就业岗位75%上限 (75 percent cap on short construction jobs)当区域中心项目的预估就业岗位来自持续时间不足两年的建筑活动时,可用间接就业岗位满足十个就业岗位要求的比例从90%降至75%。
已于 2026年8月10日 依据一手法源核对。 返回术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