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 和 O-1 要求你证明自己已经处于所在领域的顶尖位置,二者都不需要一美元的投资资本。EB-5 则要求在目标就业区投资 $800,000 并创造十个美国就业岗位,对你的职业生涯毫无要求。如果你能够如实地证明 EB-1A 十项标准中的三项,就从那里开始,因为法律费用只是那笔资金的一小部分,而且你不必让自己的任何资本承担多年的风险。如果你能证明声誉的材料并不充分,EB-5 是一条奖励一份详实的银行对账单、而非一段详实职业履历的路径。
每条路径究竟对你有何要求
EB-1A 规定于 8 CFR 204.5(h),属于 8 CFR part 204,即移民申请法规之内。你以 Form I-140 自我申请,无需雇主、无需工作邀约、也无需劳工证。要么你拥有一项一次性的、获国际公认的重大奖项,要么你满足十项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较小的奖项。要求杰出成就方可入会的协会会员资格。主流媒体或行业刊物上关于你的报道。担任他人作品的评审、学术著述、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贡献、在杰出机构中担任领导角色、相对于所在领域较高的薪酬。
满足三项只是入场券,仅此而已。自 2010 年 Kazarian v. USCIS 一案以来,审裁官会进行称为最终实质认定的第二步,将整体材料通盘权衡,以判断它是否真正体现出持续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声誉。许多申请通过了三项标准,却在这第二步上失败。大多数拒批恰恰来自于此。
O-1A 在 8 CFR 214.2(o) 采用类似的清单,缩减为八项标准,其中你需满足三项。它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因此它给予你的是工作许可,而非永久居留权。
临时身份,还是绿卡
O-1 首次最长授予三年,之后每次最长延期一年,原则上可无限期延续。必须由美国雇主或代理人为其提交申请。你不能为自己申请,这对创业者影响极大,因为只有当你之外的其他人真正掌控你的雇佣关系时,你自己的公司才能为你担保。
你的配偶持有 O-3 身份,不能工作。
EB-5 一步就赋予全家有条件永久居留权。配偶和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作为随行人,共享同一张为期两年的有条件绿卡。他们出现在主申请投资人的 Form I-829 解除条件申请之中,而无需各自单独提交。没有人换工作时需要雇主的首肯,也没有人需要续期工作许可,因为永久居民并没有需要续期的工作许可。
O-1 有一点做得格外出色,就是容许移民意图。根据 8 CFR 214.2(o)(13),提交移民申请并不能成为拒绝 O-1 延期或入境的理由,因此你可以在保持 O-1 身份的同时,让底下的一宗 EB-1A 或 EB-5 案件缓慢推进。
十项中的三项,究竟有多难?
比顾问告诉你的要难。
设想一位终身教授,有 40 篇同行评审论文、800 次引用,并有为两本期刊担任审稿人的记录。这是一宗真正的 EB-1A 案件。入选国家队的运动员也是。一位完成 A 轮融资、并被某个科技博客报道过的创业者通常不是,而且要花上一年再加五位数的法律费用才会弄明白这一点。USCIS 在其 移民与公民数据库中按表格类型公布批准和拒批数量,而 I-140 的表格显示每年有多少此类申请被拒。
一个诚实的检验是:如果把你的档案抹去姓名交给你所在领域的一位独立专家,他是否会把你归入最顶尖的一小部分人之中。犹豫本身就是一种答案。
$800,000 和十个就业岗位:EB-5 转而要求的东西
EB-5 把声誉问题换成了一个会计问题。如果项目位于目标就业区,你投资 $800,000,若不在,则为 $1,050,000,这两个数字都将于 1 January 2027 迎来首次通胀调整。你的资本必须真正处于风险之中,没有保证回报,并且必须为合格的美国劳工创造十个全职就业岗位。根据 8 CFR 204.6,全职意味着每周至少 35 小时,而该法规不允许项目通过累加兼职岗位来达到门槛。两名雇员正式分担一个全职岗位则算数。
举证责任转移到了你的资金上。资金来源是拖垮薄弱 EB-5 案件的原因:每一美元都要追溯至合法来源,并由税务申报表、买卖合同、赠与声明书以及覆盖整条路径的银行记录作为佐证。区域中心投资人在中心为该特定募集项目提交其 I-956F 之后,即可提交 Form I-526E。等到 USCIS 批准 I-956F 再提交,会让你损失优先日,且毫无收益。
没有人必须发表论文。没有人必须赢得奖项。USCIS 要的是一条书面证据链,而书面证据链是你可以有意去构建的东西。
速度,以及你与生俱来的排队队列
EB-1 每年获得全球职业移民签证配额的 28.6%。EB-5 获得 7.1%。两者都受制于 8 U.S.C. 1152 规定的每个国家 7% 的上限,这正是为什么印度或中国国民在任一类别中都可能等待数年,而出生于巴西或尼日利亚的申请人却能径直通过。
加急处理改变的是前端环节。EB-1A 的 I-140 可以付费升级为 15 个工作日的审裁。EB-5 投资移民项目中的投资人申请没有加急处理,而 USCIS 处理时间查询工具上公布的时间线波动很大。
EB-5 有一个让人意外的优势。2022 年的改革为乡村项目预留 20% 的 EB-5 名额,为高失业率地区预留 10%,对于排期积压的国家而言,这些预留类别的推进速度远快于主行次。一位已经在美国境内、持有合法身份、且在预留类别中有可用签证名额的投资人,可以在提交 I-526E 的同时并行提交 用于调整身份的 Form I-485,随后在申请待审期间凭由此获得的文件工作和旅行。来自同一国家的 EB-1A 申请人则可能为此等待数年。
一位改问 E-2 的创业者
很多人是从侧面走到这个对比里来的:一位手握资本、来自条约国的创业者,在 E-2 与 EB-5 之间权衡。E-2 更便宜、获得更快,而且可以无限期续签,然而它自身永远不会变成绿卡。子女在 21 岁时失去 E-2 附属身份。我们在 EB-5 与 E-2 条约投资人对比中将二者并列,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 O-1:一个良好的临时身份能为你争取时间,而时间终会用完。
在跨国公司内部调动的高管还有值得考量的第四个选项,我们在 L-1 与 EB-1C 对比中作了介绍。
如果资金允许,就两条路一起走
这些类别并不冲突。你可以持有 O-1 身份,凭借在此期间积累的材料提交 EB-1A,同时再递交一份 EB-5 申请作为对冲,全部同时进行。每一份申请都按其自身事实来裁定。
通常合理的顺序是:先尝试凭实力的路径,并给自己定下一个停止尝试的期限。两次 EB-1A 拒批加上三年时间,为证明自己的卓越而花费这么久实在太长。我们关于 EB-5 相较其他美国签证何时真正划算的概述列出了各个触发节点。如果你的研究或事业记录很强,但还够不上杰出,请在为 $800,000 开出支票之前,先读一读 EB-2 国家利益豁免对比。
如实做预算。USCIS 的 申请费一览表列明了政府收取的费用,而其中 EB-5 的各项收费大到足以在投资额之外让人留意。再加上区域中心的管理费,通常是另外一笔五位数的款项,若你的申请失败,这笔钱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