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可以成为一份直接EB-5申请背后的新商业企业,知名品牌确实能降低普通的经营风险。但移民方面的风险一分也不会消失。USCIS从不询问门店招牌是否响亮。决定案件成败的是三个问题。$800,000(位于目标就业区)或$1,050,000(位于目标就业区之外)是否真正到达了一家营利性实体。这笔资金是否始终处于风险之中。企业是否将10名全职员工列入了工资单。
许多特许经营是出色的生意,却是糟糕的EB-5载体。一家靠九个人就能盈利运营的门店永远无法符合资格,无论其同店销售额看起来多么亮眼。
品牌能买到什么,又买不到什么
特许经营方会交付一套有据可查的运营系统。随之附带一条供应链,以及一套培训计划和一批早已认得这个名字的顾客。对于从未在美国雇用过任何人的人来说,这套方案值得为其付费。文档资料是第二份礼物。在你签署任何文件之前,特许经营方的选址研究和单店人员配置模型就已经以书面形式存在,这使得EB-5法规8 CFR 204.6所要求的综合商业计划书更容易编制和辩护。
品牌做不到的是凭空制造用工人数。它也不会改变风险敞口分析。特许经营方的支持承诺中没有任何内容能保证回报,而如果你的认购文件中有任何内容类似于对你权益的保证回购,那么这份申请在提交之前就已经受损。如果你仍在权衡究竟是选择特许经营还是从零开始创业,关于在美国自己创业的更全面论述就非特许经营类项目涵盖了同样的内容。
十个合格就业岗位是特许经营交易失败之处
在读宣传册之前先读定义。一名合格员工每周必须至少工作35小时。两个各工作20小时的人算不上一个就业岗位,尽管从算术上看似乎说得通,因为该法规排除了兼职岗位的组合。而真正的工作分担安排,即由两名员工分担一个全职岗位,则可以计入。投资人本人不计入这个数目,投资人的配偶和子女也同样不计入。独立承包商根本不算员工,一个依靠1099劳工运营的特许经营模式,会在Form I-829阶段给你带来一个代价极其高昂的问题。
现在做一道特许经营方不会替你做的算术题。一家快餐店的排班表上可以有30个名字,但达到35小时或以上的仍只有七个人。居家护理特许经营在原始用工人数上看起来很棒,却常常经不起审查而垮掉,因为护理员工作的是不固定的兼职班次。酒店和养老社区在设计上就承担着沉重的全职工资,这正是它们在直接EB-5中出现的频率,远高于其在特许经营领域所占比例的原因。
大多数单店特许经营无法达到十名。因此,严肃的特许经营EB-5架构往往涉及一份多店开发协议,由企业拥有多处门店,并按照一个契合移民时间表的进度陆续开业。USCIS政策手册第6卷G部分阐述了官员如何看待就业创造证据,而实际雇人并留存文档的操作细节则见于我们关于证明10个美国全职岗位的指南。
FDD的第7项与你仍必须投入的资金
根据FTC《特许经营规则》(16 CFR Part 436),每家美国特许经营方都必须在你签署或支付任何款项之前,至少提前14个日历日向你提供一份特许经营披露文件(FDD)。第7项估算一家门店的初始投资总额。第19项载有财务业绩陈述,而特许经营方可以完全省略第19项,许多方也确实这样做了。第20项列出门店数量以及上一财政年度退出该体系的加盟商。第21项包含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7项正是EB-5问题浮现的地方。服务类特许经营通常显示的初始投资总额只是$800,000的一个零头。你仍然必须把全额的最低投资额投入企业,并将其全部置于经营风险之中。停留在公司储蓄账户里的资金并未投入运作。标注为“预留用于未来扩张”而在标签背后并无确定用途的资金也同样如此。投资人靠增设门店、更大的门店规模、自有房地产,或企业确实需要的设备来弥补这一差距。为凑够某个数字而虚增预算,正是经常葬送创业者申请的陷阱之一。
特许经营费是否计入最低投资额?
当由新商业企业支付时,通常计入。你的资金进入企业,企业再将这笔资金用于经营所需之处:初始特许经营费、店面装修、设备套装、营运资金以及开业工资。
顺序才是陷阱所在。投资人以个人身份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并在实体成立之前数月就从个人账户电汇初始费用,然后再请律师事后设法把它圆上。有时通过一次权利转让加一次报销可以补救。有时则无计可施。先设立实体,再从该实体电汇。要让特许经营协议上署名的加盟商,与Form I-526(投资人独立移民申请)上署名的企业保持完全一致。
究竟是谁在经营这家企业,纸面上和实际上?
直接EB-5要求你参与管理,或是通过制定政策,或是通过日常的管理控制。一名依据《统一有限合伙法》持有有限合伙人权利的有限合伙人,被视为参与程度足够,而拥有管理权限的LLC成员通常也不成问题。特许经营方规定你销售什么、如何销售的运营手册,并不会削弱以上任何一点。官员关注的是你在企业内部的角色,而非特许经营方是否制定了菜单。
糟糕的做法是隐名所有人结构:一份包罗万象的管理协议,一位拥有全部权力的受雇经营者,以及一个仅存在于董事会决议中、专为你设立的头衔。那不过是一项披着直接EB-5外衣的被动投资,而它恰恰会招来你原本希望避开的审查。任何起草管理协议的人都应先读一读USCIS对亲力亲为的投资人究竟有何期待。
两只时钟同时在走
根据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资金必须至少保持两年处于风险之中,自企业收到该资金之日起算。此后有条件居留自成其两年,而Form I-829则在第二个周年日之前的90天窗口期内提交。该申请获批后,会在取得有条件居留满两周年之日解除条件,而非追溯至你投资的当天。直接投资人提交Form I-526。Form I-526E属于区域中心投资人,不是你要用的表格。
直接特许经营路径有一个鲜少被提及的隐性优势。区域中心项目的授权期限至2027年9月30日,此前也曾出现过失效的情况,给处于流程中途的投资人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后果。直接EB-5则完全不依赖那项授权。而在另一面的账本上,$800,000和$1,050,000的门槛将于2027年1月1日迎来首次通胀调整,因此一份今天仅仅勉强跨过最低线的特许经营方案,在那个日期之后会更难架构。最新数字见于USCIS关于EB-5移民投资人项目的页面。
尽职调查的操作顺序
- 在其他一切之前,先阅读FDD的第7项和第21项。一份薄弱的特许经营方资产负债表,对你的影响比对本国买家更大,因为你若离开这家企业,就等于离开绿卡。
- 以书面形式向特许经营方索取一份按全职和兼职岗位划分的单店人员配置模型。拒绝将其形成书面文件,本身就是答案。
- 在签署之前就把用工排班表做好,目标定在12或13个全职岗位,而不是恰好10个。10个岗位在第19个月里一旦有人辞职便毫无回旋余地。
- 确认特许经营协议允许由外国国民持有的公司型加盟商,并确认其转让条款不会与你的移民时间表相冲突。
- 如果你需要不止一处门店,就提前锁定区域权和开发权。
- 按照全额的$800,000或$1,050,000、以有确定用途且有据可查的方式来编制预算,而不是按特许经营方的最低开业成本。
特许经营适合某一类特定的EB-5投资人:想要经营控制权、可动用资金超过最低标准、宁愿管理一家企业也不愿去读一份私募配售备忘录的人。对于其他所有人,被动路径通常成本更低,也睡得更安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