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申请被拒的原因就那么几类,而你无法举证的资金问题居首。在 I-526 或 I-526E 阶段,常见原因包括始终无法形成闭环的资金来源证据、其中夹着一位无法解释来源人物的资金路径、单薄到无法为每位投资人支撑十个就业岗位的就业创造模型,或经不起人口普查数据检验的目标就业区主张。在 I-829 阶段,原因转向未能持续投资的资本,以及从未真正落实的就业岗位。欺诈与蓄意虚假陈述自成一类,其造成的损害会延续到拒批之后。
几乎所有这些问题,在你汇出任何款项之前都是可以预防的。
资金来源:审查官会找到的缺口
依据 8 CFR 204.6,即投资人申请的举证规则 进行审理的审查官,寻找的是一条在你如何赚得财富与财富如何抵达企业之间没有任何缺失环节的链条。当某一步只是被声称而非被证明时,申请就会失败。一笔有合同但无完税证明的房产出售。一笔在转账环节有据可查、但赠与人自身财富来源却无从解释的赠与。仅以摘要而非已申报财务报表来体现的企业利润。
贷款会引发本可避免的争议。多年来 USCIS 一直主张,只有当贷款以投资人自身资产作担保时,贷款所得才算数;而诉讼确立了:投资人负有个人偿还责任的贷款所得,可以作为现金资格认定。即便如此,仍要仔细记录该项负债,因为一份不牢靠的贷款档案照样会招来 RFE。
资金路径与借用额度的问题
资金来源与资金路径是两项独立的证明。即便这笔钱合法归你所有,USCIS 仍要审查它在流向托管账户途中经过的每一个账户。实行外汇管制国家的投资人在这一点上遇到的困难最大。为规避每年 $50,000 的外汇额度,中国投资人常常通过亲友分散汇款,而这些人中的每一位都会成为档案中必须出现身份和银行记录的对象,还需附上一份声明,说明这笔钱从来不属于他们。
资金混同是另一个陷阱。一旦你的 $800,000 存入一个还持有来源不明资金的账户,审查官就有理由质疑整个余额,而不仅仅是其中存疑的那部分。
站不住脚的就业创造算法
每位投资人须创造十个全职就业岗位,而 USCIS 政策手册中关于移民投资人的分册 对哪些可以计入作出了明确规定。全职是指每周至少 35 小时。两个加起来共 40 小时的兼职岗位并不能合并成一个合格岗位,但两名雇员之间真正的工作分担(job share)则可以。
在项目层面,被拒往往源于那些假设超出交易实际交付能力的模型。一份以 $60 million 硬性建设支出为基础的经济报告,如果实际只募集并花费了 $22 million,那就毫无价值。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 还限制了项目对间接就业和引致就业的倚重程度,因此,一个几乎不产生直接工资的模型,在你认购之前值得严加审视。先问清项目打算接纳多少投资人,然后乘以十,再把结果与报告的就业总数作比较。如果发起方计划接纳 100 位投资人,而报告预测 1,050 个岗位,那么项目几乎没有任何表现不及预期的余地。
当 TEA 一度成立、后又不成立时
目标就业区认定是关于某一地点在某一时刻的事实。乡村是指位于任何大都市统计区之外、且位于人口达 20,000 或以上的城镇之外。高失业是指至少达到全国平均失业率的 150 percent。自 2022 年改革以来,该认定由 DHS 作出,因此一份宣称具备 TEA 身份、却拿不出底层认定文件的营销材料,什么都证明不了。
拿到认定文件并核对其日期。如果在你递交时该地区已不再符合条件,所需投资额就是 $1,050,000,而一笔 $800,000 的汇款会让你短缺二十五万美元。
向一个区域中心从未注册的发行项目递交申请
在 USCIS 批准该区域中心针对该发行项目的 Form I-956F 之前,你的 I-526E 无法获批。在区域中心根本还没有递交其 I-956F 之前就递交,是一条直通拒批的路。一旦 I-956F 已在案,递交就是正确且正常的做法,所以别让任何人告诉你要等到批准通知下来才递交自己的申请。那样的建议会让你付出优先日的代价。
在从托管账户放款之前,索要带编号的 I-956F 收据通知。一个不肯出示它的发起方,其实已经在向你透露信息了。
递交后的重大变更
申请是依据递交时的事实来审理的。若在获批前更换项目或重组你的投资,USCIS 可以将该变更视为重大变更,从而作出拒批,而不是去审理这笔新的交易。可行的做法通常是重新递交一份申请,正因如此,EB-5 投资人的优先日保留规则 才如此重要。保留是附着于一份此前已获批的申请之上的。一份被拒的申请,则让你没有任何东西可以结转。
被拒实际会付出什么代价
在作出最终拒绝之前,USCIS 通常会先发出补件通知(RFE)或拟拒通知(NOID),这意味着大多数薄弱的申请都有一次挽救的机会。看清通知上的截止日期,并把它当作绝对期限对待。被拒之后,你可以在裁定作出后的 30 天内(若通过邮寄送达则为 33 天)递交 Form I-290B,可作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提出的上诉,或作为重新审理的动议。
你的钱与你的申请是两个独立的问题。拒批并不会自动退还你的资本,因为退款受认购协议约束,而许多发行项目只按赎回条款还款,这可能需要数年。签字之前先读清这些条款。如果崩溃的是项目本身而非申请,EB-5 项目失败或破产时会发生什么 涵盖了剩下可选的应对办法。
值得为之付费的应对措施
聘请你自己的移民律师,而不要把区域中心的律师当作你的律师。一旦出了问题,双方的利益就会立即分道扬镳。
在挑选项目之前先把资金来源档案建好,因为薄弱的举证地位可能促使你转向一条更慢但举证更充分的路径,或者干脆改用另一种资金来源。独立的项目审查是另一半功课,独立的 EB-5 尽职调查 说明了这笔钱能换来什么。发起方有时会暗示某个联邦机构已为某个发行项目背书,而 SEC 在其 关于声称 SEC 已批准某发行项目的投资者警示 中直接回应了这类说法。
还有两个习惯会带来回报。坚持要求托管条款只在一个你能够核实的、有明确定义的事件发生时才放行你的资本。然后,在获批之后持续阅读季度报告,因为 I-829 的问题通常早在 USCIS 开口之前,就已经在项目报告中显现出来了。项目计划层面的风险也值得同样对待,EB-5 规则在流程进行中变更会怎样 说明了对在 30 September 2026 或之前递交的申请所提供的祖父条款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