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有条件居民享有与任何其他永久居民相同的绿卡权利:为任何雇主工作、在任何州居住、出境旅行、作为美国居民纳税。两个特征使这一身份成为有条件的。绿卡在获准入境两年后到期,你必须在两周年之前的 90 天内提交 Form I-829,证明资本,即在目标就业区内的 $800,000 或在其之外的 $1,050,000,一直处于风险之中,并且已存在十个全职工作岗位。错过这一窗口期,有条件身份便依法自动终止。逾期提交的申请只有在 USCIS 接受你具有正当理由和情有可原的情形时才会被谅解。
在其他一切之前先做一个更正,因为这个错误在道听途说的建议中不断出现。EB-5 投资者从不提交 Form I-751。那份表格属于通过婚姻获得身份的有条件居民,它所要求的证据与你的案件毫无关系。
绿卡从第一天起允许你做的事
你不需要工作许可。作为永久居民提交 Form I-765 只会白白浪费一笔费用和几个月时间,因为绿卡本身就是工作授权。如果移民签证流程没有为你生成社会安全号码,就去申请一个。
没有任何东西把你束缚在项目所在的州。一位把资本投入乔治亚州乡村一家酒店的投资者,可以住在西雅图,并在贝尔维尤的办公室经营一家不相关的软件公司。USCIS 关心的是资本所在之处。你的居住地址完全是另一回事。
子女可以立即入读公立学校,永久居民根据 Federal Student Aid 关于非公民学生的规定有资格获得联邦助学金。州内学费由各州自行决定,通常还需要满足其自身的居住期限,常见的是在享受优惠之前在该州实际居住满一年。
你也可以在家庭第二优先类别下为配偶或未婚子女提出申请,尽管该排队进展缓慢,其时机值得先与律师商议。
绿卡不包含的四样东西
仍有四处空白,而且每一处都会带来实实在在的麻烦。
- 投票。作为非公民登记投票,即使是在车辆管理处柜台无意中登记,也构成遣返的理由,并可能断送任何入籍的机会。每次有人提议时都要拒绝。
- 美国护照。你仍持原护照出行,并仍是母国的公民。
- 大多数联邦工作和安全许可。公民身份是其中许多职位的法定条件。
- 无限期离境。居住必须是真实的。绿卡不是长期停留的访客通行证。
保持资本处于风险之中
投资义务并不在你入境时终止。资本必须在新商业企业中保持处于风险之中,这就排除了保证返还本金的做法,以及任何承诺在固定日期回购的附函。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 下的 USCIS 指引将维持期计算为自资本投入新商业企业之日起两年,对许多投资者而言,这个计时会在有条件居住期结束之前就先行结束。
以书面形式向你的区域中心询问你的资金投入创造就业实体的日期,并保留回复。电话交谈不是证据。数量惊人的投资者根本回答不出这个问题,而这恰恰是 I-829 申请的准备人首先会向他们索要的东西。
十个工作岗位,按法规的计算方式计算
关于创造就业的法规 8 CFR 204.6 将全职岗位定义为每周至少 35 小时。多个兼职岗位的组合不符合条件,即使工时加起来达到 35 小时或更多也不行。工作分担安排,即两名或更多员工共享一个全职岗位,是可以计入的。区域中心投资者可以计入经济模型所产生的间接就业和引致就业,而直接投资者计入的是工资单上的员工。
有一个误区值得一劳永逸地破除。40% 的扩张测试是让现有企业有资格成为新商业企业的一条途径,通过它并不能免除任何人创造十个全职工作岗位的义务。这十个岗位是独立成立的要求。
税务居民身份从你入境当天开始
绿卡使你成为就全球收入纳税的美国税务居民,而实质性居留测试对你而言无关紧要。IRS 在其 判定个人税务居民身份的页面上解释了绿卡测试。按居民身份提交 Form 1040。Form 1040-NR 属于非居民,而主张按税收协定享受非居民待遇可能被解读为放弃居住身份,这个问题多年后会在 Form N-400 上再次浮现。
境外账户有其自身的申报手续。在日历年内任何时点合计余额超过 $10,000 就会触发 FBAR,该报告向 FinCEN 而非 IRS 提交,FinCEN 关于申报境外银行和金融账户的页面介绍了具体做法。漏报 FBAR 的处罚严厉到大多数 EB-5 家庭在第一年就会聘请一位跨境会计师。在第一个四月之前就聘请一位吧。
那些悄然断送案件的小义务
地址变更有其专门的表格和十天的截止期限。任何搬迁后的十天内都要提交 Form AR-11,包括在同城之内的搬家。每次都是十天。USCIS 会把补件通知寄往系统中登记的任何地址,而一份 RFE 若送到你已搬离的公寓,就会变成一份你从未有机会回应的拒批。
18 至 25 岁的男性必须向 Selective Service 登记。在线登记只需四分钟,而遗漏这一步会在多年后的入籍面谈时浮现出来。
刑事风险是另一个无声的杀手。一项落入错误类别的定罪就会使有条件居民面临遣返,而州法院视为微不足道的认罪,在移民法下可能构成加重重罪。在刑事辩护律师代表你去谈任何条件之前,先咨询一位移民律师。
境外时间,以及投资者特有的难题
EB-5 家庭往往在母国仍经营着一门生意,这使得长期离境颇具诱惑。少于六个月的出行很少招致质疑。超过六个月,边境官员可能会询问你一直在做什么,而超过一年,居住身份就会被推定为已放弃。USCIS 关于维持永久居民身份的指引列出了官员们所看重的联系纽带,其中包括报税记录、住所、工作和家庭。
在你人身处于美国境内时,用 Form I-131 申请回美证。它涵盖最长两年的离境,但并不保全入籍所要求的连续居住,这一区别常让投资者措手不及。更多细节见 持 EB-5 有条件绿卡出境旅行:规则与限制。
家庭变化不会重置计时
随行家属依附于你的 I-829,而不是各自提交申请。以有条件居民身份获准入境后年满 21 岁的子女保有该身份,因为超龄是属于入境之前那段时期的风险。有条件居住期内的离婚会引出更棘手的问题,其答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时机以及各方的配合,因此要尽早寻求意见,而不是等到判决之后。这些情形在 EB-5 有条件居住:离婚、死亡与子女年满 21 岁中有详细分析。
条件如何解除
在你作为有条件居民两周年当天结束的 90 天窗口期内提交 Form I-829。获批解除条件的时点是那个两周年,而不是你案件的起点,也不是官员签字的日期。你的换发绿卡有效期为十年,到期时通过 Form I-90 续期。入籍资格从以有条件居民身份获准入境之日起算,因此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入境满五年才是最早能够办理 Form N-400 的时间。USCIS 在其关于 有条件永久居民身份及其如何终结的页面上阐明了这一框架。
两年很短。帮你安然度过这两年的习惯都很枯燥:保留好凭证,回复好信件,告诉 USCIS 你住在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