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馆的拒签不会撤销您已获批的申请,通常也不会影响您的优先日期。大多数 EB-5 拒签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 221(g) 条作出,这意味着签证官因为缺少某份文件或背景调查尚未完成而没有作出最终决定。这类案件通常会办结并获发签证。真正终结案件的拒签依据的是第 212(a) 条,即认定您本人不得进入美国,而这几乎总是取决于您自己的经历,而非您的 $800,000。
221(g) 拒签到底意味着什么
每一份移民签证申请在审理当天都必须要么获发、要么被拒。没有第三种结果。因此,当签证官需要您 2019 年的报税记录,或案卷正处于安全咨询意见程序中时,系统就会记录为一次 221(g) 拒签,而您会拿着一张列明尚缺事项的单据离开。在领事电子申请中心(Consular Electronic Application Center)里,您的案件在此期间会一直显示为“Refused”。投资人看到这个词,就以为一切都结束了。其实很少如此。
补救办法很机械。把单据要求的东西,按它要求的格式,寄到它上面印着的地址。
这个阶段里藏着两个隐患。行政处理没有公布的截止期限,案件自始至终都归在同一个 221(g) 名目下,而使领馆也不会告诉您正在核查什么。另外,闲置的案卷可能被终止:第 203(g) 条允许国务院在申请人被告知有签证名额后一年内未申请签证时终止其登记,而只有当您在同一通知发出后两年内证明延误超出您可控范围时,才可获得恢复。在家人还在为下一步争论时把一个 221(g) 案件搁置不理,是个实实在在的坏主意。
真正会拦下 EB-5 案件的不予入境事由
第 212(a) 条很长。但一份简短的清单几乎涵盖了每一起硬性的 EB-5 拒签。
- 虚假陈述,212(a)(6)(C)(i)。 任何早先签证申请中的不实陈述都算数,包括十年前中介注水填报的 B-2 表。这项禁令是永久性的。
- 非法居留,212(a)(9)(B)。 非法居留超过 180 天后离境,会触发三年禁令。超过一年则变为十年。
- 刑事事由,212(a)(2)。 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crimes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与受管制物质罪行都归在这里。212(h) 豁免所能触及的唯一毒品事由,是一次单纯持有 30 克或以下大麻的罪行。
- 健康相关事由,212(a)(1)。 通常最容易解决。缺一针疫苗或一处可治疗的感染,只需几周。
- 安全事由,212(a)(3)。 不常见,而一旦成立就几乎无法翻盘。
对您资金来源的疑问则另当别论。领事官员不会重新审理 USCIS 已经批准的资金脉络。当窗口前发现其中有什么看起来不对时,案件并不会就此终结,而是被送回 USCIS。
为什么领事决定没有上诉途径
领事决定的不可复审性近乎绝对。行政上诉办公室(Administrative Appeals Office)对签证拒签没有管辖权。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也没有。联邦法院也极少推翻领事官员对面前事实的认定。
确实存在两条较窄的途径。当拒签取决于某个法律问题时,比如某项外国定罪是否属于涉及道德败坏的犯罪,您的律师可以请求国务院签证办公室出具咨询意见。该办公室不会重新权衡证据。如果签证官只是不相信某份银行记录,那么咨询意见就是一条兜回原地的弯路。
重新审议是第二条途径。根据 22 CFR 42.81,被拒签的申请人可以在一年内提出进一步证据,以克服拒签事由。无需重新提交申请,也无需再交一次费用。一年之后,您就得从头开始。那些把这一年花在内部争论谁的过错上的投资人会错失这个窗口,而它不会再回来。
领事馆把您的申请退回 USCIS 时
如果官员认定一份已获批的申请本就不应获批,他也无法在窗口前将其否决。案卷会连同一份建议撤销的备忘录一起退回 USCIS。随后 USCIS 会发出撤销意向通知(Notice of Intent to Revoke)。您书面答复,之后作出决定。撤销可以向行政上诉办公室上诉,这才终于给了您一个有证据规则的场所。
请做好慢的准备。退回的案卷在通知到来之前,可能会在 USCIS 搁置很长一段时间,而没有任何规定强制该机构加快速度。
所适用的标准是公开的。USCIS 在 USCIS 政策手册第 6 卷第 G 部分中阐明其 EB-5 审理政策,而适用的法规是 关于就业创造移民的 8 CFR 204.6。请对照退回备忘录的措辞来阅读这两者。官员会指名援引各项要求,而答案往往就藏在一份您已经提交的文件里。我们关于 I-526 在被拒或收到 RFE 之后会怎样 的页面,介绍了移民投资者项目办公室(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 Office)接下来会如何处理它。
豁免以及谁真正符合条件
大多数询问豁免的投资人都会撞上同一堵墙。依据第 212(i) 条对虚假陈述事由的豁免,需要有一位合格亲属,也就是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或父母,外加向该人证明存在极端困难。对您自己的困难无关紧要。对您子女的困难也无关紧要。身在海外的 EB-5 申请人往往根本没有合格亲属,因此一项纸面上存在的豁免,在实践中反倒无从取得。
疫苗豁免是个友好的例外,通常由指定医生(panel physician)就能解决。
拒签如何在家庭成员之间传导
随行受益人依附于主申请人。若依据 212(a) 拒签投资人,配偶和子女便再无可据以入境的依据。若因成年儿子自己的犯罪记录而拒签他,父母则不带他继续前行。当某个孩子接近二十一岁时,请在任何人订行程之前让律师重新计算一遍《儿童身份保护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因为一次拒签所增加的几个月可能会改变结果。
已经身在美国、持有效非移民身份的投资人还有别的选择,而 通过 Form I-485 调整身份 可以完全绕过领事窗口。USCIS 在其面向移民签证申请人的 领事处理指南 中列明了这两条路径。
那 $800,000 能拿回来吗?
很少能按您希望的时间表拿回。区域中心交易中的认购文件通常约定,若 Form I-526E 申请 被 USCIS 否决则退还资本。领事拒签是另一回事,而大量运营协议根本没有把它列为赎回触发事件。请调出托管释放条款和退出条款,然后在做任何假设之前逐行阅读。您的资本一旦投入项目,就必须保持处于风险之中,这正是 8 CFR 204.6 所要求的,基金也无权应要求把它退还。
仍有一些投资人挽回了计划。对第一次尝试失败的人来说,向更健康的项目再提交一份申请是奏效过的。另一些人则横向转换,而我们关于 EB-5 案件失败时的 Plan B 方案 的页面,阐明了在各个年龄和背景下什么才是现实可行的。
头三十天:一份简短清单
拿到写明所依据法律条款的书面拒签。不要依赖任何人隔着玻璃听到的、记得的内容。让您的律师确定官员所述的依据,然后在补救文件问题与提交豁免之间作出选择。请签证办公室出具意见是第三条路,而它只在纯粹的法律问题上有用。如果面谈本身就很糟糕,请在您坐下来经历第二次面谈之前,读一读 领事官员实际会问 EB-5 申请人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