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移民签证通常自领事馆签发之日起最长有效期为六个月,如果您的体检先到期,这一时限可能更短。您必须在签证上印明的日期之前获准入境美国。永久居留自 CBP 官员准许您入境的那一刻起开始,而开始为期两年、以 Form I-829 结束的有条件居留期的是这一入境日期,而非您的申请获批日期。
错过该日期便没有延期。无人会给予例外。您需要通过领事馆重新申请并再次缴纳费用,体检通常也必须重做。
读懂您签证上的到期日
查看您护照上的签证贴纸。领取当天就核对两个日期。签发日与到期日之间的间隔通常为六个月,但领事官员不会签发有效期超过您体检有效期的签证。在面谈之前很早就完成体检的申请人,有时会发现旅行时限比他们原以为的明显更紧,当您在同一季度里卖房、给孩子办退学并结束一门生意时,这就成了一个实际问题。
每位家庭成员都持有一份带有各自日期的独立签证。在不同日期接受体检的配偶很容易得到一个不同的到期日。随行家属可以与主申请投资人一同出行,也可以随后再来,但他们不能先于主申请人入境。
体检时间安排不当是最不易察觉地损失数周时间的方式之一。EB-5 体检与疫苗接种要求说明了这一预约如何嵌入领事流程的顺序之中。
入境口岸:逐步说明
在初次检查处向 CBP 官员出示您的护照和移民签证。这一部分很快。如果领事馆给了您一个密封的文件袋,请原封不动地交上去。移民签证持有人通常会被转往二次检查,这听起来令人不安,实则是常规程序。此处会采集指纹并核查档案。随后官员会在您的护照上加盖入境许可章,在绿卡寄到之前,该印章即作为永久居留的临时凭证。
在登机前于网上缴纳 USCIS 移民费。不缴纳不会阻止您入境,但在付款到账之前不会制卡,当前金额列于 USCIS 费用表上。
您签证上印明的入境类别是就业创造类代码。它不是 CR1。CR1 属于美国公民的有条件配偶,却在 EB-5 相关页面上出现得远比它应有的频率要高。
您的实体绿卡会寄往您在 DS-260 上填写的美国地址,通常在入境后数周内寄达。请提供一个能由您信任之人可靠收取邮件的地址。
在边境仍可能出问题的地方
入境并非自动获准。当您面谈之后记录中有所变化时,CBP 官员可以将您转交进一步询问,常见的触发因素包括被捕、离婚、新婚,或在签证签发与出行之间年满 21 岁的子女。在登机前告知您的律师。子女接近年龄上限的家庭应阅读 《儿童身份保护法》在 EB-5 中如何运作,因为 CSPA 会从子女年龄中减去申请审理时间,但不会减去等待签证名额所花费的年数。
身份调整,如果您已在美国境内
以有效非移民身份合法在美国境内的申请人可以递交 Form I-485 以调整身份,而无需出境参加面谈。当相关类别有可用的签证名额时,EB-5 投资人可以将 I-485 与 I-526E 一并递交,待审的 I-485 可支持以 Form I-765 申请工作许可文件以及以 Form I-131 申请预先假释。我们有两个页面涵盖这一内容:在不离境的情况下递交 Form I-485 与 I-485 待审期间的工作与旅行许可。
这条路径上不存在入境口岸这一环节。有条件居留自 USCIS 批准 I-485 之日起开始。
适用哪条路径取决于您居住在何处以及您当前持有何种身份。USCIS 在其关于 领事处理 的概述和关于 身份调整 的概述中对两者都作了说明。身处美国境外的申请人只能采用其中的第一条。
两年计时,以及什么使其终止
有条件居留自入境之日起,或自 I-485 获批之日起,恰好为两年。Form I-829,即申请解除条件的请愿,须在两周年前紧邻的 90 天内递交。现在就把这个时间窗记入日程。无正当理由逾期递交,身份即告终止。
随行家属被包含在主申请投资人的 I-829 之内。他们无需各自递交自己的请愿,而这个细节每年都会让不少家庭出错。
当 USCIS 批准 I-829 时,条件自您取得有条件居留之日的两周年起解除。这一解除不会追溯至两年期的起点。
在请愿待审期间,USCIS 会签发延期通知,使您的身份在有条件绿卡上印明的到期日之后仍然有效。每次出行时都请随卡携带该通知。该机构在其关于 有条件永久居留 的页面上解释了这一框架。
作为居民的第一个月
- 如果您未在 DS-260 上申请社会安全号码,请申请一个。社会安全管理局的号码与卡片页面列出了需要携带的文件。
- 自永久居留的第一天起,您即成为美国税务居民,全球收入自当日起须申报。IRS 在其关于 确定个人税务居民身份 的页面上解释了绿卡测试。
- 超过申报门槛的境外金融账户须每年向 FinCEN 递交一份 FBAR。
- 办理一张州驾驶执照或身份证。在实体卡寄到之前,大多数州都接受入境许可章。
- 任何地址变更须在搬迁后 10 天内向 USCIS 报告。
不要失去您刚刚激活的身份
居留权通常是通过离境失去的,而非因为什么戏剧性的事件。超过六个月的出行会在返回时招致严格的盘问。超过一年,除非您在离境前通过递交 Form I-131 取得了回美证,否则居留权会被推定为已放弃,EB-5 投资人的回美证介绍了递交的流程顺序。USCIS 在其关于 作为永久居民的国际旅行 的指引中列明了基本规则。
归化在永久居留开始五年后成为可能,通过 Form N-400 办理,而两年的有条件居留计入这一总年限。绿卡每十年通过 Form I-90 续期。永久居民永远无需续期的是工作许可,因为绿卡本身就是工作授权。
抵达是居留的起点。之后仍有大量流程,您在美国落地之后会发生什么从入境这一环节接续讲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