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 EB-5 投资者从不会因 Form I-829 而接受面谈。USCIS 可依据 8 CFR 216.6(关于为投资者解除条件的法规)要求面谈,而同一法规也允许该机构豁免面谈,绝大多数案件正是如此。如果您被安排面谈,地点在当地 USCIS 外勤办公室,核心围绕两个问题。您的资金是否在所需期限内始终保持投资状态?企业是否创造了记入您名下的十个全职工作岗位?
携带已提交的申请及其每一份证据附件,以及支持工作岗位主张的工资单证据。同时带上您的律师。
为什么有些案卷会被抽出面谈
面谈集中在投资者申请与解除条件的 Form I-829 之间情况发生变化的案件上。项目变更是典型的触发因素。您获批时项目是农村地区的一家酒店,而您的 I-829 描述的却是一栋建成的自助仓储楼,官员会想了解这一变更是何时发生的,以及是谁告知您的。
反复出现的触发因素包括:
- 在 I-526 阶段提出、而在 RFE 答复中回应过于单薄的资金来源问题。
- 以汇总电子表格形式提交、背后没有工资申报表支撑的工作岗位证据。
- 在您的申请排队等待期间,某区域中心被终止资格或被禁止参与。
- 提前退还给您的资金,或无人能够通过银行记录追踪的再投资。
- 在您成为有条件居民之后浮现的逮捕记录或移民违规行为。
- 情况发生变化的附属受益人,例如离婚,或已结婚的子女。
这些因素本身都不是致命的。
官员实际审理的内容
这一阶段的审查范围比大多数投资者担心的要窄。USCIS 政策手册中关于移民投资者的章节将解除条件的审查围绕持续投资和工作岗位创造展开,而 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 将依据该法提交的申请的维持期设定为两年。该机构的指引将这两年的窗口期与您的全部投资被提供给最直接负责创造工作岗位的企业的时点挂钩,因此对许多投资者而言,这一期限早在申请提交之前就已结束。
官员不会重新审查区域中心的经济方法学是否合理。USCIS 正是基于该方法学批准了申请。而获批之后发生的变化则是另一回事,问题正是指向那里。
资金:证明其始终保持投资
展示分类账,而不是汇总表。官员要查看的是 $800,000(目标就业区项目)或 $1,050,000(非目标就业区项目)从您的账户转出,进入新的商业企业,再进一步流向创造工作岗位的实体。电汇确认单和银行对账单可以佐证这一点。如果企业在原始贷款偿还后将您的资金进行了再投资,请准备好经修订的募资文件和第二次投资的电汇记录,以及基金发送给成员的任何通知。我们关于I-829 工作岗位创造与资金处于风险状态的证据的页面详细介绍了证据附件清单。
工作岗位:工资单胜过叙述
直接投资案件依赖枯燥的文件。每季度的 Forms 941、W-2、州失业保险工资报告,以及您计入的每个岗位的 Form I-9。根据 8 CFR 204.6(该条款界定了合格就业),全职意味着每周至少 35 小时。两名兼职人员的工时相加达到 40 小时并不构成一个合格岗位,官员懂得如何追问。真正的岗位分担,即两名员工分担同一个全职岗位,则算数。
区域中心投资者则通过模型来证明工作岗位。施工款项支取计划表和经审计的项目成本为经济报告提供数据,在方法学有要求时还需提供收入或入住率数据。可以预料会被问到该建筑是否真的建成了。
带进外勤办公室的文件
- 有条件绿卡和护照,以及在申请审理期间延长您身份的收件通知。
- 一份完整、带标签分隔的、与提交时一致的 I-829 副本。
- 有条件居留期间每一年的联邦纳税申报表。
- 现行的经营协议和认购协议,以及自您的投资者申请获批以来签署的任何修订件。
- 证明您在此保有住所的材料,例如租约或房契以及州驾驶执照。
按照官员阅读的方式来整理。一份索引再加上一页您投资的时间线,从第一笔电汇经过每一次再投资一直到最近的季度报告,比再多 200 页的证据附件更能帮到您,因为坐在对面的人是第一次接触您的案件,且吸收信息的时间有限。
存档的 Form G-28 可让您的律师坐在您身旁。独自前往的投资者往往会回答没人问过的问题。
官员实际会问的问题
您的资金现在在哪里?说出实体名称和投资去向。如果您的资金被再投资到第二笔贷款中,说明是哪个借款人以及大致时间。像“我想它应该还在基金里”这样的回答会引来后续的证据要求。
目前有多少人在该企业工作?给出您手头最近一次工资申报中的数字,并说明它涵盖的是哪个季度。对自己的不确定之处保持精确,会被理解为诚实。
您是否收到过任何退款?利润分配通常没有问题。而在维持期内退还本金则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问题,隐瞒它从来都行不通,因为官员已经能看到那些资金转移。
您的资金来源文件是谁准备的?移民中介及其预先打包的文件套件曾引发真实的欺诈案件,因此官员想听到您了解自己的材料。如实回答即可。
承认您不知道
就直说。然后说明答案在哪里,无论是在基金的季度报告里,还是在您的会计师那里。
凭一个记忆模糊的数字去猜测,会制造出一个比面谈本身存续更久的不一致,因为官员会把您的回答记录下来,并将其与案卷并排对照。关于您自己投资的一个错误数字,造成的损害比坦诚承认一处空白更大。
面谈之后
获批将自您取得有条件居留之日的第二个周年日起解除条件。您的十年期绿卡自该周年日起计算,此后每十年通过 Form I-90 续期一次。配偶和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已被纳入您的申请,无需自行提交 I-829,尽管面谈通知可能会点到他们的名字。获批之后的情况在I-829 获批与您的十年期绿卡中有介绍。
拒批走的是一条与 I-526 被拒不同的道路。USCIS 会终止有条件身份并签发出庭通知书,随后由移民法官在遣返程序中审查该申请。既慢又昂贵。
等待才是远为常见的经历。申请本身必须在第二个周年日之前的 90 天内提交,这一窗口在I-829 提交流程与时间线中有说明,随后许多投资者会在案件排队等待期间,花上数年时间应对延期通知。面谈要求可能在这段漫长等待中很晚才到来。如果您是通过领事馆入境的,其形式会让您感到熟悉,就像EB-5 签证面谈以及领事官员会问的问题一样,只不过主题已从您的资金来自何处,转向您的项目产生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