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每一笔 EB-5 投资都是集合投资。您和另外十几名到数百名投资人各自向一家新商业企业(NCE)投入 $800,000,该企业通常是有限合伙或 LLC,然后将汇集的资金以贷款或出资的形式提供给一家创造就业实体(JCE),由后者建设并运营实际的业务。集合投资是正常的、可以预期的,也是该项目明确设想的做法。对您而言真正重要的,比整个资金池的整体健康状况更为狭窄:您的绿卡取决于是否有十个合格就业岗位能够归属于您的 $800,000,因此隐藏在募集文件中的分配机制,比封面上的效果图更值得关注。
为什么项目要集合资金而不是只接受一名投资人
一家中型酒店、一处养老社区或一个工业建设项目所需的资金,远远超过任何单一投资人所能提供的金额,而 EB-5 资金通常只是更大资金结构中的一部分,该结构还包括优先贷款方和开发商股权。集合投资使发起方能够以 $800,000 为单位募集两千万或八千万美元。它还把经济研究、证券工作和年度合规申报的成本分摊到众多认购人身上,而不是由一人承担。
对您来说,这种取舍很直接。您得以进入一个自己绝无可能单独出资的项目,同时放弃了控制权。在集合基金中,您只是众多声音中的一员,由发起方做出决策。USCIS 对 EB-5 投资移民项目的概述列出了每一名投资人都必须各自独立满足的基本要求。
NCE 与 JCE:弄清楚哪家实体持有您的资金
- 新商业企业(NCE)是您实际认购的基金。您购买有限合伙权益或非管理型成员权益,这也是就业岗位被计入您申请所经由的实体。
- 创造就业实体(JCE)是接收资金并负责建设、租赁和招聘的开发商或运营公司。在区域中心项目中,NCE 和 JCE 通常是所有者不同的两家独立公司。
资金从 NCE 流向 JCE 有两种方式。在贷款模式下,NCE 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向 JCE 提供贷款,有时以房产作抵押,往往从属于银行贷款。在股权模式下,NCE 在 JCE 中持有优先或普通股权。这一选择决定了在项目表现不佳时谁先获得偿付,也决定了您退出的现实可能性有多大。结构图中的其他内容都不如这一点重要。
资金池中每名投资人的十个就业岗位如何分配
经济报告对项目的总就业岗位进行预测,这些岗位再在资金池中的投资人之间分配。通常的方法是按出资额按比例分配,因此一笔为 50 名投资人提供支持的 $40 million 募资,必须产生至少 500 个合格就业岗位,而一个明智的发起方会以明显高于该数字的缓冲量为目标,而不是恰好 500 个。
仔细阅读分配条款,并提出以下问题:
- 分配是按比例进行,还是按认购日期先来后到?排序条款确实存在,它们决定了在项目未达预期时由谁承担缺口。
- 预测数字高于所需总数的缓冲量是多少?缓冲量微薄的项目,没有任何余地应对开业延迟或建设规模缩水。
- 因投资人退出、被拒或从未提出申请而空出的就业岗位,是否可供其余投资人使用?
- 预测中有多少属于建设活动,多少属于持续运营?较长的建设期和稳定的运营岗位,通常比乐观的、以营收为依据的估算更为可靠。
在区域中心内部,根据项目支出建模得出的间接就业和引致就业都计入总数。在区域中心之外,即在直接 EB-5 项目中,只有企业的真实雇员才计入,这就是为什么由三名投资人组成的合资企业必须共同雇用三十名员工的原因。这一区别在实践中的后果,在区域中心与直接 EB-5:哪条路径对您更安全、更快捷?中有具体说明。
您作为投资人的角色,以及管理参与要求
每一名 EB-5 投资人都必须参与企业的管理。在集合基金中,这一要求是通过结构设计而非亲自参与来满足的。根据州法享有的有限合伙权利,或写入 LLC 运营协议中的投票权和知情权,是 USCIS 认可为参与政策制定的依据。并不要求您去经营这家酒店。
被动的管理并不意味着被动的申请档案。您仍要签署认购协议,仍要证明您的资金来源,并且仍要提交您自己的区域中心投资人 I-526E 申请。一百名共同投资人并不共用一份申请。你们每个人都各自承担一个独立案件,某一名投资人的资金来源问题不会牵连到您。
资金处于风险之中、维持投资与资金再部署
您的资金必须真正处于风险之中。在集合投资结构中,风险点在于各类担保、赎回权,以及在资金投入使用前悄悄返还资金的托管安排。如果某份文件向您承诺在固定日期以固定价格回购,那是一个问题,而不是一项好处。
改革法案要求资金维持至少两年,而 USCIS 的指引一直将这一期间的起算点视为资金交付给创造就业业务之时,而非您获得有条件居留之时。这一点上的指引已经多次变动,因此请询问您的律师当前的立场是什么,而不要依赖三年前起草的文件。当贷款在您的条件被解除之前获得偿还时,NCE 可能需要将资金再部署,募集文件应当告诉您再部署的资金可以投向何处,以及由谁来决定。
真正能回答您问题的文件
在汇款之前,请索取并阅读以下文件,最好在律师的协助下进行:
- 私募备忘录,包括风险因素部分,这通常是整套文件中最诚实的几页。阅读方法在EB-5 募集备忘录:如何读懂其中的细则中有介绍。
- 合伙协议或运营协议,用于查看就业分配条款、分配瀑布结构以及罢免管理人的权利。
- 经济报告,包括模型的输入参数,而不仅仅是那个醒目的就业岗位数字。
- 发起方在I-956F 表格,即商业企业投资批准申请上提交的项目申报,以及区域中心在I-956G 表格上提交的年度报表。
- 托管条款、催缴资金的机制,以及募资认购不足时会发生什么。
认购不足是集合项目中一个不易察觉的风险。如果发起方按 $50 million 的 EB-5 资金做预算,实际只募集到 $22 million,项目可能陷入停滞,而停滞的项目不会为任何人创造就业岗位。要询问已经完成了多少份认购,而不是预计会有多少份。
由小群体投资人组成的合资企业
由三四名投资人直接为一家运营中的业务提供资金的合资企业是合法的,偶尔也是明智的,但它完全是另一回事。每一个就业岗位都必须是列入真实工资单的真实雇员,数字毫不留情,而且投资人通常需要担任积极的角色。好处在于掌握控制权,以及免去区域中心的各项费用。坏处在于招聘不足会立即显现,无法通过经济模型加以掩饰。人们在这类项目中常带有的一些假设,在别损失 $800K:导致 USCIS 拒批的 5 个关键 EB-5 误区中有讨论,而不熟悉的术语则在EB-5 术语表:关键词与缩写详解中作了解释。
无论您选择哪种结构,最后的检验标准都是一样的。当您提交申请解除条件时,USCIS 会审查您的资金是否已经投入、是否得到维持,以及是否被计入了十个合格就业岗位。集合投资结构中没有任何东西能够缓和这个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