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二条路径能够解决第一条路径无法解决的时间问题时,将 EB-5 与另一条移民路径组合就值得一试。大多数家庭会选择两种途径之一:一种是在 EB-5 申请待批期间,用一份非移民签证让他们得以居住在美国;另一种是并行提交诸如 EB-1A 或 EB-2 NIW 之类的自我申请,谁先获批就用谁。两者都合法。两者都不免费。出问题的组合,通常错在意图而非金钱。
同步递交在 2022 年改变了权衡
在 EB-5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of 2022 之前,已经身处美国境内的投资人必须等到申请获批后才能申请调整身份,这正是许多家庭购买过渡签证的原因。该法案允许合法居留于此的投资人在递交 I-526E 表格的同时递交 I-485 表格,前提是根据《签证公告》(Visa Bulletin) 立即有签证名额可用。
这改写了整个算式。同步递交会带来通过 I-765 表格,就业授权申请书 取得的工作许可,以及通过 I-131 表格,旅行证件申请书 取得的旅行许可,通常在数月而非数年内即可获得。已经以 F-1 或 H-1B 身份身处美国境内的家庭,可能根本不需要任何过渡签证。
有两个条件很关键。同步递交需要优先日期已经排到,这就把许多处于非预留类别的中国和印度籍申请人排除在外。它还要求申请人处于合法居留状态,因此身处海外的申请人只能改走在大使馆办理的领事处理途径。
E-2 作为过渡,以及它的隐患
E-2 条约投资者签证是 EB-5 的经典搭档。它能让投资人及其家庭在数周而非数年内进入美国,并允许对一家真正运营的企业进行主动管理。续签按固定期限逐次进行,且可以无限期延续。
有两个问题始终伴随它。资格取决于是否存在条约,而中国大陆和印度都没有,这就直接把 EB-5 两个最大的来源国排除在外。正是这一缺口,才使格林纳达入籍路径得以存在,两者的比较见EB-5 与格林纳达 E-2:两步护照路径还是直接绿卡。
双重意图是第二个问题。E-2 持有人被要求在身份结束时离境,而为其续签的领事官可能会询问尚在待批的绿卡申请。在美国境内从 E-2 调整身份是常规操作。而在 I-485 尚待批期间飞往境外去盖新的 E-2 签证章,才是人们受伤的地方。
还要记住,E-2 的资金是另一笔钱。其中没有任何一分计入 $800,000,E-2 企业也很少能创造 EB-5 申请所需的 10 个符合条件的工作岗位,而同时经营两家企业是实实在在的管理负担。
L-1 与 H-1B 对双重意图很宽容
这两个类别在设计上就容许移民意图,因此在可以使用它们的地方,它们都是比 E-2 更干净的过渡选择。L-1A 跨国公司调派人员还打开了第二扇门。在此前三年内于海外从事符合条件的工作满一年后,同一位高管可能有资格申请 EB-1C,该类别无需劳工证,而且对印度和中国籍申请人而言,其排队时间远短于非预留类别的 EB-5。
问题在于,L-1 要求外国实体与美国实体之间存在真实的公司关系,且双方都有实际运营。新设办公室的 L-1 申请会受到严格审查。在海外拥有一家运营中企业的投资人有一个站得住脚的理由。而唯一的海外资产只是一家控股公司的投资人则没有。
在 EB-5 申请之外并行推进 EB-1A 或 EB-2 NIW
法律并不禁止你同时有多份移民申请处于待批状态。一位发表记录出色的研究人员,可以在 $800,000 投放于区域中心项目的同时,以 EB-2 NIW 身份通过 I-140 表格自我申请,而家庭则采用最先排到签证名额的那一份。
反对的理由是成本。找一家好的律所办理 EB-1A 和 NIW 申请,费用会达到五位数,而且有实实在在的拒批风险;EB-5 则在目标就业区内需要 $800,000,在目标就业区外需要 $1,050,000,这还不算EB-5 的真实成本:投资之外的费用与开支中逐项列出的行政费用。两条路都走是一种对冲,而对冲是要花钱的。
给排期积压国家的申请人一个提醒。EB-1 和 EB-2 同样受到 8 U.S.C. 1152 中每个国家 7% 限额的约束,正是这一限额把印度和中国的 EB-5 申请人推入排队,因此为逃离 EB-5 积压而提交的 NIW,可能只是把家庭挪进另一个积压队列而已。
F-1 学生该如何安排?
持 F-1 签证就读的孩子,往往是家庭最初寻求组合方案的最常见原因。在 21 岁超龄会终止随行受益人的资格,而《儿童身份保护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只会扣除 USCIS 审理该申请所花的时间。它不会扣除等待签证名额所花的年数,而对印度或中国申请人来说,几乎全部的等待都在这一环节。EB-5 中的 CSPA:《儿童身份保护法》如何防止超龄逐步梳理了这套算法。
如果孩子已经身处美国境内,同步递交就是解决办法。在父母的 I-526E 之外一同递交 I-485,能让学生获得一份就业授权文件,免去先争取 OPT、再抽 H-1B 签的手忙脚乱。EB-5 与 F-1 学生:帮助您的孩子留在美国介绍了其中的操作机制。
如果孩子接近 21 岁,而优先日期又不会排到,那么通过乡村或高失业率预留类别提交的申请,通常比任何非移民的变通办法都要快。
90 天规则与预设意图
持 B-1 或 B-2 访客签证入境,随后不久便提交调整身份,是公认的会招惹麻烦的做法。美国国务院在《外交事务手册》(Foreign Affairs Manual) 中适用一条 90 天准则,据此,入境 90 天内出现与你所声明的非移民目的不一致的行为,会引发虚假陈述的推定。USCIS 不受该准则约束。但下次你需要签证盖章时,领事官员会适用它。
等满 90 天再说。更好的做法是,以一种允许你实际打算做的事情的身份入境。
两份申请,同一个优先日期
Reform and Integrity Act 允许已有一份获批 EB-5 申请的投资人,在之后的申请中保留原有的优先日期,但如果先前的申请涉及欺诈或重大虚假陈述,则不在此列。当区域中心失败或项目停滞,投资人不得不在排队多年后转入一个新的项目时,这项保护就至关重要。
前端的时间点被广泛误解。只要区域中心已经递交了针对该特定项目的 I-956F 表格,投资人便可递交 I-526E 表格。USCIS 必须先批准 I-956F,那些投资人申请才能获批,但在递交前苦等这项批准,只会白白丧失数月的优先日期。EB-5 范例批准与 I-956F 表格:对投资人意味着什么细致地划清了这一区别。
预留额度如何影响先后安排
2022 年法案为乡村项目预留了 20% 的 EB-5 签证,为高失业率地区预留了 10%,为基础设施预留了 2%。乡村申请在审理上还享有法定优先权。对于在过渡签证与更快的 EB-5 递交之间权衡的印度或中国家庭而言,一份乡村预留类别的申请,可以把等待时间压缩到足以让过渡签证变得多余。
截止期限同样影响先后安排。区域中心项目的授权持续至 30 September 2027,而在 30 September 2026 当日或之前递交的申请,受到 8 U.S.C. 1153(b)(5)(S) 中祖父条款的保护,即便该项目失效,这些申请也能继续得到审理。投资金额将于 1 January 2027 迎来首次通胀调整。计划组合多条路径的家庭,仍应尽早递交 EB-5 申请,而不是把它留作后备。
什么时候叠加是个坏主意
层层叠加签证会增加受攻击面。每一份申请都是一份宣誓声明,审理人员会留意它们之间的不一致:一份商业计划书在 E-2 申请上说的是一套,在 I-526E 上又是另一套;又或者,一项声称的杰出才能,与一个被动的有限合伙人角色摆在一起显得格格不入。
成本会累积起来。两家律所、两套申请费,每一份证明文件都要翻译两遍。有些家庭会在一条自己从未用上的并行路径上花掉六位数。
还有一个更简单的道理。一笔 EB-5 投资已经涵盖配偶和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而这些随行家属会被列入主申请投资人的 I-829,而非各自单独递交,因此就家庭作为一个整体而言,很少需要第二条路径。多名家庭成员的 EB-5:一笔投资还是多笔?说明了在什么情况下第二笔投资才真正有帮助。无论你如何选择,都要让一位律师掌管整套策略,而不是让两家律所各自优化自己的申请,这一点在您需要 EB5 签证律师吗?EB-5 移民律师的职责中有所论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