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家庭选择 EB-5,主要是因为在他们所居住的地方无法获得永久身份。海湾国家的居留与一份工作或一张公司执照绑定,一旦这种关联终止,居留也随之终止,无论一个家庭已在迪拜或利雅得生活了多少个十年。美国绿卡把这种可续期的许可转化为家庭自己拥有的身份,在目标就业区为 $800,000,在其他地区为 $1,050,000。教育是第二大动因,并且它决定了时间表,因为孩子如果在签证签发前年满 21 岁,就可能退出整个申请案。多元化配置排在第三。
随工作终止的居留
自 1990 年代起就在科威特或卡塔尔生活的家庭,至今仍只持有可续期的许可。他们的孩子在那里出生,却不是公民。一个家庭可以在那里度过三十年,白手起家创办一家公司,供三个孩子读完书,而整套安排仍然依赖于一份雇主或发照机关可以拒绝续期的文件。阿联酋的黄金签证带来了改善,提供十年期可续居留,并可无限续期,但始终不会转化为任何其他身份。海湾各国的入籍依旧罕见且由官方自由裁量。任何家庭规划都不应以此为基础。
半无国籍的处境让问题更加尖锐。一份巴勒斯坦旅行证件或一本叙利亚护照,会限制一个家庭能去哪些地方,以及每份签证需要多久才能拿到。美国永久居留解决了进入一个国家的问题。公民身份解决的问题要多得多,且在成为永久居民满五年后即可申请,其间处于有条件身份的时间也计入这一总和。USCIS 关于公民身份与入籍的概述列明了居住与实际居留的要求。
有一点应及早澄清。绿卡是在美国居住和工作的权利,它丝毫不会改变一个家庭在申根国家或英国所面对的签证规则。暗示相反情况的顾问是在推销某种东西。只要身份让人感到不稳定,这种潜在的心理动机就会显现,我们关于香港 EB-5 需求上升的页面,在一个非常不同的背景下描述了同样的逻辑。
教育设定了截止期限
海湾家庭通常把 EB-5 与为每个孩子办理 F-1 学生签证相权衡,后者由领事自由裁量续签,且毕业后没有可靠的工作途径。永久居留消除了那种年复一年的焦虑。在满足各州自行界定的居住期后,便可享受州内学费,联邦助学金也随之可用。
年龄的影响比家庭预想的更大。《儿童身份保护法》(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 会从孩子的年龄中扣除申请案处于审理阶段的月数。而等待签证名额所耗费的时间则不扣除任何部分,来自排期积压国籍的家庭正是在这一环节失去了他们的青少年子女。大多数中东国籍从未遇到过 EB-5 的截止日期,因此对他们而言这第二点一直停留在理论层面,不过没有人应把一个开放的类别当作该项目的永久特征。我们关于CSPA 下子女超龄的页面,展示了一旦形成排队会发生什么。
绿卡给一个不缴所得税的家庭带来的成本
讲座会跳过这一部分。海湾合作委员会(GCC)成员国的居民在本国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美国永久居留在这些家庭的历史上首次引入了全球征税。IRS 对税务居民身份的说明阐明了这一转变何时发生,而对绿卡持有者而言,它发生在以永久居民身份获准入境的第一天。
家族公司的所有权是其中最锋利的一环。由美国股东控制的外国公司会成为受控外国公司,其收益在一分迪拉姆分配之前,就可能依据 subpart F 与 GILTI 向这些所有人征税。阿联酋自身 9% 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自 1 June 2023 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可能产生抵免以缓和结果。在绿卡到手之前进行重组,成本远低于之后。在 I-526E 还处于草拟阶段时,就应引入一位美国国际税务顾问。
申报义务遵循同样的逻辑。只要外国账户在一年中的任何时刻合计超过 $10,000,就须提交 FinCEN Form 114,而 Form 8938 则在其之上另有独立的门槛。二者都不取决于是否有应纳税款。
在没有报税记录的情况下建立资金来源档案
8 CFR 204.6(j)(3) 要求提供过去五年在世界任何地方提交的报税表。沙特或阿联酋国民可能一份都没有,因为根本不存在个人所得税可供申报。于是档案改由公司记录来构建:营业执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授权分红的董事会决议,以及把公司与投资人、投资人与托管账户连接起来的银行对账单。8 CFR 204.6 中的合法资金来源标准,是审理官员无论如何都会适用的依据。
现金是反复出现的障碍。十年前全款购入的房产、存放于银行体系之外的黄金、家族之间的非正式借贷:这些在该地区都很普通,却难以按美国标准举证。从银行能够确认的部分入手,再由此向外扩展,并接受这样一个现实:一些早年积累的财富可能只能用宣誓书和佐证材料来解释,而无法用一份显示存入的对账单来说明。一笔无法解释的 $200,000,每次都会招来一份证据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父亲赠与儿子在这里完全正常,USCIS 也完全接受,前提是父亲自身的合法来源要像投资人本人一样得到充分记录。含糊的赠与信会失败。
制裁与银行合规
接触过伊朗、叙利亚或也门的资金会带来任何移民律师事后都无法解决的问题。一位居住在阿联酋的伊朗国民,接受审查的是资金的原始来源,而非他如今居住在何处,而托管代理人会拒绝其合规部门无法通过审核的电汇。我们关于伊朗投资人与 OFAC 制裁的页面涵盖了具体细节。该地区的银行也用了多年时间降低风险敞口,因此电汇本身要预留数月时间,并尽早开立收款账户。
大多数海湾国民无法使用 E-2
巴林和阿曼与美国签有 E-2 条约。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卡塔尔和科威特则没有,这使得一位欧洲或日本投资人在投入 $800,000 之前会考虑的那个选项不复存在。对一个沙特或阿联酋家庭而言,现实的替代方案是通过美国雇主提出的以就业为基础的申请,或者为真正具有杰出成就者办理的 EB-1A。二者都无法随时取得。有关该地区的对比细节,见我们的来自沙特阿拉伯、阿联酋和卡塔尔的 EB-5 指南。
究竟谁必须住在美国
家庭通常会分开。母亲和孩子在休斯敦或弗吉尼亚北部安家,父亲则继续在利雅得经营生意,而这种安排恰恰是绿卡最容易丢失的地方。每年大部分时间都在海外度过的永久居民,会招致被认定放弃身份,而除非事先取得回美证,否则离境超过十二个月会直接中断居留。USCIS 关于维持永久居留身份的指引说明了官员在口岸会如何权衡。
更糟的是,只要这位缺席的家长持有绿卡,他就其利雅得的薪水和在公司利润中的份额仍需向美国纳税。那些以为他置身于该体系之外的家庭,会从第一份美国报税表中得到一次代价高昂的教训。
一些家庭的应对办法是让配偶和子女领取绿卡,而挣钱的一方保留访客签证。在最开始就确定由哪一方配偶作为具名投资人,是可用的最省钱的解决办法,而一旦 I-526E 提交,这一点几乎就无法更改了。
值得记住的日期
区域中心项目获授权至 30 September 2027。在 30 September 2026 当日或之前提交的申请,受 8 U.S.C. 1153(b)(5)(S) 的祖父条款保护,因此在 30 日当天提交仍然有效。最低投资额将随 1 January 2027 的首次通胀调整而上升。
先后顺序与截止日期同样重要。一旦区域中心为某个具体项目提交了 Form I-956F,投资人便可提交 Form I-526E,而 USCIS 会先批准 I-956F,之后那些投资人申请才可能获批。在提交前等待该批准,等于毫无益处地放弃排队位置。
